贵州省兴仁县检察院召开全院干部职工会,全文传达了中共兴仁县纪委兴仁县监察局关于转发《中共黔西南州纪委黔西南州监察局关于印发〈黔西南州关于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的通知》的通知(县纪发[2014]4号)和《中共黔西南州纪委黔西南州监察局关于印发〈黔西南州关于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的通知》(州纪发[2014]3号)。会后,纪检组将这二份文件复印送全院46名干部职工。
主持会议的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钱长贵强调:一是全院干部职工要认真学习县纪委、州纪委的通知,纪检组将复印文件送到每位干部职工手中,请大家经常学习,常提醒。二是文件规定一律不准以任何理由操办或变相操办(子女升学、参军、乔迁新居、生日满月)除婚丧嫁娶以外的所有酒席,特别是今年有子女参加高考的同志,一定要记住不准操办酒;三是干部职工要自觉抵制违规酒席,如发现有本院干部职工违规操办酒席的,请按照文件中的举报方式向州纪委或县纪委举报。四是全院干部职工不得参与任何形式的违规酒席吃请;五是单位干部职工违规操办酒席,文件规定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之规定进行处理。(周勇) 责任编辑:guanliyuan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