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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兴仁县检察院积极开展警示教育

时间:2014-06-12 17:29:18  来源:法治报道  作者:周勇
导读:近日,贵州省兴仁县检察院召开全院干部职工大会,会上该院以省委政法委向社会公开通报的9起政法干警违纪违法典型案件和县纪委通报的近期2起三名干部因“惰政”被问责为教材开展警示教育活动。

  近日,贵州省兴仁县检察院召开全院干部职工大会,会上该院以省委政法委向社会公开通报的9起政法干警违纪违法典型案件和县纪委通报的近期2起三名干部因“惰政”被问责为教材开展警示教育活动。主持会议的党组成员、政工科科长陈安志转达了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唐力对开展警示教育提出几项要求。

  政工科、纪检组要加强协调配合,以省委政法委在省内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的9起政法干警违法违纪典型案件等通报为教材开展警示教育活动。这二份通报中列举的11起案件,有的对有权人、有钱人、有关系的人特事特办,以权谋私、违规干预、插于他人办案;有对普通群众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冷硬横推、吃拿卡要;有纪律作风散漫,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生活腐化、违反公德;有责任心不强,得过且过,玩忽职守,失职渎职;有的滥用权力、行贿受贿,执法犯法,贪赃枉法。其根本原因在于这些违纪违法干警放松政治学习,理想信念动摇,宗旨意识淡薄,法纪意识欠缺,缺乏底线意识。

  要把开展警示教育活动作为推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抓手,通过开展警示教育活动,使全院干警深刻认识违纪违法行为对检察机关、对家庭、对个人的危害。切实树立纪律意识、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检纪禁令。

  各分管党组成员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进一步加强对分管部门干警的管理。

  要与正在开展的基层检察院“4+1”建设相结合,在完善制度方面要加强对执法重点环节,重点岗位和关键人员行使检察权的监督制约,形成执法办案管理精细化、监督检查常状化。

  进一步完善检务公开,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严格落实执法办案“终身制”和错案责任追究制。六是纪检监察和检务督察部门要严肃查处通报曝光违纪违法案件。(通讯员 周勇

责任编辑:guanli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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