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落实“一岗双责”,明确检察人员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责任,保证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促进检察工作全面健康发展,近日,贵州省安龙县人民检察院根据中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高检院《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的要求,组织全体人员层层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和《廉洁自律承诺书》。
首先,检察长与分管领导、分管领导与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分别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责任书明确了分管领导、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的职责,要求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认真抓好反腐倡廉工作,确保干警廉洁自律,确保各项检察工作廉洁高效。随后,全体干警分别签订了《廉洁自律承诺书》,对承诺人在日常的工作、学习、生活中都提出了廉洁从检的明确要求。
此次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和《廉洁自律承诺书》是安龙县检察院党组深化廉政风险预警防控、提高反腐倡廉制度执行力的一项重要举措,旨在使全体检察干警达到自重、自省、自勉,对于增强广大党员干部的廉洁从检意识,强化对检察干部的管理监督,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促进检察工作健康、持续发展有着十分重要作用。(通讯员 李晓寅)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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