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河南省杞县检察院在办理自侦案件中积极探索创新办案模式,大力推行“检警协作”,充分发挥司法警察的职能作用,使其在有效履行“看”、“审”分离职责的基础上,全程协作自侦部门,积极参与搜查、取证、突审、安保等工作,在近年办理的60余起自侦案件中,无发生一起涉案人员脱逃、伤残和死亡等安全事故,取得了明显成效。
理顺隶属关系,深化法警管理。明确规定法警大队由分管自侦工作的副检察长统一领导,避免了办案时的多头请示,有利于人员的统一调配指挥,集中精力参与办案。同时,在人财物方面给予法警大队大力支持,按照高检院有关装备和人员配备要求,全部落实配置到位,并多次组织法警大队人员业务培训,全面提升法警素养,夯实“检警”协作模式的基础。
构建办案机制,规范“检警协作”。根据法警和自侦部门的特点,去年9月建立了高科技规范化办案工作区,制定了办案区检警协作办案的有关制度,规范了用警审批、保密教育、安全预案会议、讯问前预情安排、请示报告等制度,进一步明确了“一案一派警、一事一派警”的模式,明晰了检察官和司法检察在各个办案流程中的职责,做到办案进程环环相扣,确保安全有序。
召开检警联系会议,顺畅检警沟通。为加强检警双方的沟通、配合,建立了检警联系会议制度,适时召开检警联系会议,使司法警察人人明晰自己在什么时间是履职看管,什么时间是参与协助办案,真正做到检警协作无缝对接。及时总结办案经验,相互交流办案体会,认真查找存在问题,增长检警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通讯员 李陶鸿)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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