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屏山县检察院批准逮捕一滥伐林木数量巨大立木蓄积达到171.3855立方米的犯罪嫌疑人刘某某。
经初步查明:2013年4月至10月间,屏山县新安镇新民村六组村民刘某某伙同肖某某、胡某某分别将新安镇新民村四组的柳杉林,新民村六组的杉木林购买后,未按林木采伐许可证的规定,雇请民工用油锯将购买的和自己自留山的林木共1446株林木采伐,涉嫌滥伐林木原木材积121.6837立方米,折立木蓄积171.3855立方米。该案提捕后,该院经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刘某某的行为涉嫌滥伐林木罪且数量巨大,当即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刘某某批准逮捕。
该案的成功办理,有力地打击了犯罪嫌疑人的嚣张气焰,为屏山经济发展和林区生态保护筑起一道“绿色屏障”。(通讯员 颜延雄)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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