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贵州省黔西南州人民检察院案管办主任谢坪泙、公诉局魏巍处长、谭政、常勇一行4人到兴仁县检察院,对该院2013年作出批准逮捕决定后不起诉案件,随机抽取了五件案件,采取现场阅卷及询问等方式,从案件实体、程序、法律文书、办案效果等方面进行全面细致评查。
评查结束后,评查组与该院分管公诉的副检察长,公诉科,案管办干警进行了反馈,评查组认为:被评查的五件案件程序合法、实体处理正确、适用法律正确,总体质量良好。
评查组还就存在的问题,就下一步公诉部门的案件的办理提出了很好的工作建议:一、是对作不起诉的案件,在作出决定前要充分听取被害人的意见;二、是案件办结后要按照相关要求备案;三、是对不起诉的案件要定期开展回访考察,认真开展犯罪预防工作。(通讯员 刘美芬) 责任编辑:guanli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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