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7日,黔西南州政协提案法制委员会主任李本琴同志带领陈刚主任,方毅科长在州检察院办公室吴国政等人的陪同下,到兴仁县检察院视察该该院改变机关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方面的工作。兴仁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宏从该院在认真组织学习各项纪律规定,建章立制,贯彻落实,冻结扣押款物,正风肃纪、廉政自律,整改落实,从严执纪七个下功夫方面向视察组汇报了该院2013年度贯彻落实中央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方面的具体做法、采取的措施和取得的成绩。随后,视察组对照黔西南州检察机关贯彻落实“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规定情况分项督察表,分项进行检查督察。
在视察评议结束的反馈会上,州政协提案法制委员会主任李本琴对该院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先后修改了公务接待工作及会议费用规定,公务车辆使用及用油规定,车辆管理制度,值班制度和加强对遵守劳动纪律的检务督察。特别是在三公经费上同比下降21.19%。作了肯定。对文档收装订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建议,并指导该院分类收集装订。
张宏检察长对各位政协委员视察评议检察工作表示衷心感谢,并表示将以此次视察评议活动为契机,采取有效措施,高点定位,务实创新,创先争优,努力使各项检察工作不断取得新成绩,为建设 “富裕兴仁、开放兴仁、魅力兴仁、诚信兴仁、和谐兴仁、幸福兴仁“做出应有的贡献。(通讯员 周勇) 责任编辑:guanli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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