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四川屏山县移民迁建“转型突破年”,也是县委县政府确定的“三年再造一个新屏山”的开局之年。检察机关在依法履行对国家法律监督职责的同时,以服务全县工作大局为重,充分发挥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依法行使检察监督权、发挥为经济发展保驾护航强有力的司法权、加强综合治理等检察职能,为移民搬迁后重新建设的美好新屏山服务。
严厉打击刑事犯罪,营造稳定有序的治安环境
全年(2012年10月至2013年10月)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捕案件101件160人,经审查批准(决定)逮捕79件114人,不批准逮捕22件46人。共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各类刑事案件153件261人(含上年积存),经依法审查,移送市院审查起诉3件7人;向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113件176人,申请决定强制医疗程序3件3人;已起诉案件法院均作出了有罪判决。其中:毒品犯罪案件9件10人,抢劫案件1件4人,故意伤害案件12件13人,强奸案件7件7人。上述案件均从重从严办理,打击、震慑了犯罪,消除了社会不安定因素。
另外,始终保持对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各类刑事犯罪活动的高压态势,依法从重从快严厉打击:全年共审查起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犯罪案件21件 25人,批准逮捕“两抢一盗”案件32件57人,其中团伙作案8起。如平山检察院批准逮捕的黄某等人涉嫌寻衅滋事案。2012年以来,犯罪嫌疑人黄某等人在当地多次聚众殴打他人,造成多人不同程度受伤,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该案提捕后,平山检察院经过认真审查后,当即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对黄某批准逮捕。该案件的办理,有力地打击的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保障了社会管理秩序的正常运转,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营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
全年共初查贪污案件3件6人,立案2件5人,其中:贪污案件1件3人,即林业部门刘某某、石某某、肖某某共同贪污案;受贿案件1件2人,即屏山镇(原新发乡)党委副书记王某某、某公司杨某某共同受贿案,均系案值在10万元以上的大要案。目前,已侦查终结2件5人,提起公诉2件5人,另1件2人正在审理过程中。全年共受理初查渎职侵权案件2件2人。立案侦查1件1人,法院作有罪判决2件2人(去年积存)。
该院在惩治职务犯罪的同时,积极开展先期职务犯罪预防:一是开展“五进”专题预防职务犯罪活动。即“进机关、进企业、进乡村、进学校、进社区”专题预防职务犯罪活动,如今年10月15日由全县机关、事业、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参加召开的“宜宾市人民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宣讲会”,取得了良好的警示教育与社会效果。二是加强宣传教育,大力营造反腐倡廉氛围。以职务犯罪高发易发环节为切入点,有针对性地将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延伸至社会各个领域,确保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不留死角。并注重加强廉政文化建设,丰富法制宣传和警示教育的内容,创新法制宣传警示教育的方法,增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感召、警示和防范效果。三是抓好重点工程预防。通过加强检企廉政共建,把预防职务犯罪纳入检企文化建设、融入企业管理之中;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教育和预防宣传,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广大职工法律素质;促进企业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监督制度,完善和规范企业运行机制,提高企业依法经营和管理水平。如今年4月22日,副检察长严肃率领预防科一行来到中铁八局集团屏山县岷江大桥项目经理部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双方就深入开展国有企业预防职务犯罪活动,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提高企业依法经营和管理水平进行了交流,并建立立体预防机制,确保国有企业干部面对职务犯罪不想为、不能为和不敢为。 1/2 1 2 下一页 尾页 责任编辑:guanli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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