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院反贪局综合指导处副处长陈祺带队对屏山县检察院办案区规范化建设工作情况进行了督查。针对该院存在的问题,督察组提出了一系列意见和建议。对此,该院党组及检察长高度重视,要求分管副检察长专门负责,成立整改小组,切实抓好四项举措,确保了督查意见的整改落实,目前相关整改已有序完成。
一是严格按照高检院对办案工作区规范化设置的要求进一步完善了“五室一间”标志牌、应急照明、报警装置的设立,将医务室名称更名为待诊室,并配备了待诊室应急药品和简易救护设施;二是对办案区铁门及木门的把手进行了拆除和更换为内嵌锁,对询问室内的变电箱和窗户进行了移位和软包,进一步规范了相关硬件设施的建设;三是执勤室进一步完善了视频监控和报警装置,并配备了常用警械装备,做好了相关制度上墙,相关登记入帐;四是组织各办案人员再次认真学习了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和刑检规则的办案要求,不断规范执法办案程序,提高处置突发事件能力。
办案工作区的有效整改和完善,将促使干警更加重视办案安全,更加规范执法办案行为、更加提高执法办案能力,将促使该院干警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吸取教训、总结经验,在提高办案质量的同时重视办案安全防范,树立良好的检察干警形象。(通讯员 李永华) 责任编辑:guanli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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