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加大宣传力度
宣传教育是促进检察工作开展的必要方式,以强化宣传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切入点,创新形式,丰富内容,充分发挥宣传教育的基础性作用。近年来,该院紧抓宣传法制教育,紧扣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精神,强化对内对外宣传,通过互联网、电视台、短信群、现场发放宣传资料发等方式进行全方位宣传。
(一)制作廉政公益广告在兴仁县电视台播放,引起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反响,受到一致好评。
(二)通过移动、电信等通信部门群发廉政短信和普法宣传,切实加大法制宣传力度。
(三)通过互联网走出兴仁,面向全国。特别是今年的对外宣传取得优越的成绩,预防工作的相关新闻得到县、州、省、国家四级不同媒体的刊登报道近300余篇,充实了预防工作的宣传效果。
(四)开工建设警示教育基地,强化宣传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根据《关于“十二五”时期全国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建设的指导意见》,为扩大宣传效果广泛化、普及化及职务犯罪的现场警示作用,于今年开始筹建警示教育基地。
(五)为保证预防工作的顺利开展,积极向县委报告,预防科升格为副科级机构,科长高配副检察长级,已经获县委批准,特配一辆车供预防工作开展使用。
六、存在的不足
我院预防部门近年来虽取得很好的成绩,但还是存在不足。
(一)人员配备不完善,预防力量薄弱。预防配备人员为三人,承载全院的预防工作,其中一人为公益性岗位人员,对预防工作的开展有局限性。
(二)对工作开展的创新不足。我院预防工作目前还局限于以传统方式开展,创新力度不大,还应加强制度、工作方式、宣传力度的创新,如建立健全整体预防体系,开通检务“微博”,利用QQ等信息化方式方法扩大影响力。(通讯员 王成刚 李伟) 3/3 首页 上一页 1 2 3 责任编辑:guanli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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