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杞县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信息库”显成效

时间:2013-11-06 16:17:43  来源:法治报道  作者:李陶鸿 汪艳梅
导读:年以来,河南省杞县检察院积极探索预防职务犯罪规律,进一步加强信息化建设,建成了预防职务犯罪信息库,为查处职务犯罪提供详细的信息资料,提高了检察机关预防和侦查工作的主动性和针对性。

  今年以来,河南省杞县检察院积极探索预防职务犯罪规律,进一步加强信息化建设,建成了预防职务犯罪信息库,为查处职务犯罪提供详细的信息资料,提高了检察机关预防和侦查工作的主动性和针对性,在职务犯罪预防和侦查工作中发挥了显著作用。

  该信息库收录信息主要包括:1、职务犯罪案件信息。目前已收集和录入了该院2008年以来查处的职务犯罪案件的相关数据,包括各年度统计数据、贪污贿赂案件资料、渎职侵权案件资料等。2、行贿人档案信息。建立行贿人的长期档案,包括行贿人基本情况、行贿对象、行贿主观目的、行贿手法和行贿结果等内容。以便于今后加强对记录在案行贿人的监督,同时加强对行贿问题的情况分析和对策研究。3、重点工程建设信息。收集和录入了全县所有在建重大工程和部分已竣工工程建设的基本信息,重点是施工方企业、工程施工人员的信息。4、行政执法信息。主要包括国土、工商、税务、卫生、药监等行政执法部门行政处罚决定等。旨在将行政执法信息纳入检察情报网络,为侦查监督、查处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提供信息和决策依据。

  为做好信息的录入和发挥信息库的作用,该院经研究,制定了以下几项规定做配套:一是从信息库建成之日起,凡是自侦部门查办的职务犯罪案件,在侦查终结或判决后7日内,自侦部门或公诉部门应当向预防科提供相关的犯罪信息,由预防科整理录入信息库;二是积极开展预防调查。对可能引发职务犯罪的隐患,非规范职务行为,以及职务犯罪衍化的宏观和微观因素开展预防调查,预防调查结束后向检察长提交调查报告,并依据调查结果提出和制定预防措施,对调查中发现的案件线索移送相关的业务部门;三是积极开展对职务犯罪案件的分析。对职务犯罪发案情况和典型案例,预防科应定期进行分析,查明个案原因、症结,把握类案特点、规律,并制作书面报告向侦查部门通报,对犯罪分析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向检察长报告并提出工作建议;四是积极开展警示教育。根据预防调查和犯罪分析的成果,定期在全县开展警示教育和预防宣传。

  自启动信息库以来,已提供预防咨询76次,进行犯罪分析52次,开展预防警示教育16次,开展专项预防调查14次,提出整改建议10条,收集职务犯罪线索11条,立案侦查9案10人,有效预防和遏制了该县职务犯罪预防的发生。(通讯员 李陶鸿 汪艳梅)

责任编辑:guanli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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