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杞县检察院公诉部门把执法质量作为检察工作的生命线,以3月份召开的杞县第三届提升案件质量研讨会为契机,采取多种督查改进措施,使该科的案件执法质量明显有了新的跨越。
一是公诉科内部专设案件执法质量考评督查员,明确四项职责:即涉及办案过程中有关程序性的问题,办案期限及时向办案人员进行提醒和督促;对本部门在办案过程中的重要环节及时向院执法质量考评领导小组汇报;对本部门办结的案件进行执法状况考评;对本部门因办案件所引起的涉检信访问题协助解释,妥善处理。
二是设立多个环节对执法状况进行检查督促。案件办结后,案件承办人10日内整理案卷交本部门督查员进行考评,考评完毕后再交本部门正职进行初审,初审完毕后交院专职委员考评。专职委员考评完毕后再将案件交主管检察长审核。各环节审查考评时应填好《执法状况考评登记表》并在责任人栏上签字,作为奖惩考核依据,确保办理的每起案件在各个环节都质量过硬,经得起检验。
三是明确奖惩标准,规定每个干警年度内自己办理的所有案件不存在瑕疵或错案,被上级考评为优秀者,除年终物质重奖外,还优先向院里推荐为“优秀后备干部”,做为干警以后晋升职级的重要依据;对年度内办理案件有差错、或违法办案的干警,视轻重给以相应的处理。轻者,扣除年终奖金,重者,暂停独立办案资格,做书记员使用,或者建议调离公诉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通过多种机制的约束和激励,目前该院公诉科形成了人人重视执法质量,人人重视执法状况考评的良好局面,办理的200余起案件无一差错,质量明显大幅度提升,受得了上级考评机关的充分肯定。(通讯员 李陶鸿 ) 责任编辑:guanliyuan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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