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兴仁县检察院坚持预防为主、教育为先,切实强化党风廉政建设,抓好节日期间作风建设,确保检察干警度过一个欢乐祥和、风清气正的节日。
9月30日,兴仁县人民检察院全体干警召开大会。纪检组长传达了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关于转发高检发纪[2013]9号文件的通知》、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转发中央纪委、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刹住中秋国庆期间公款送礼等不正之风的通知的通知〉》和中央纪委、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刹住中秋国庆期间公款送礼等不正之风的通知》。
主持会议的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宏要求全体干警增强廉洁从政意识和法制观念,坚定不移的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作出关于反对“四风”要持之以恒的重要批示,坚决刹住公款送礼不正之风,促进队伍风清气正,要求党组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必须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既要率先垂范,带头贯彻执行规定,又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切实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带好干部队伍,营造一个风清气正、文明祥和的节日氛围,确保干部队伍安全。
会上,该院纪检组长还组织学习了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关于转发高检院《关于对山西省检察院副检察长文晓平等人违纪问题的通报》及组织专项纪律整顿活动和警示教育的通知。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宏要求全院干警在吸取反面典型教训的过程中受到警示,,以案为鉴,警钟长鸣,自觉抵制私心杂念和名利诱惑,时刻保持清醒的认识,公正廉洁执法,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检察长张宏强调,全院干警要把认识思想统一到中央八项规定的落实,强化制度执行刚性,坚决纠正“四风”,确保中央八条规定精神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同时对违反规定的给予通报,构成违法违纪的,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通讯员 周勇) 责任编辑:guanli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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