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岳普湖县人民法院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为契机,大力加强“立案窗口”建设,努力在全院上下营造出为民、亲民、便民、利民的良好氛围。
一、措施到位,强化监督。
(一)细化具体内容,落实具体措施。从诉状递交、证据审查、案件登记到诉讼费预交等各个环节均可在立案大厅内依次进行,符合立案条件的一次性办理完毕,做到案件随到随立,无特殊原因的,及时办理立案手续。对诉讼资料不完备的,做到一次性告知,避免当事人往返奔波。对于起诉材料齐全符合立案条件的,有99%的案件能够在30分钟内办理好立案手续。做到了无错立、无漏立。同时,对追索劳动报酬、赡养费、抚养费、下岗职工等特殊群体的案件,开通立案“绿色通道”,符合诉讼费减、免、缓条件的当事人,及时报院领导审批,符合要求的,予以办理司法救助手续。目前,共办理减、免、缓交案件15件19人次,缓交诉讼费用2万余元。
(二)提倡文明接待,接受社会监督。设立监督台,将干警姓名、职务、照片予以公示上墙,上班期间统一着装,佩戴院徽,挂牌上岗,并设置立案程序流程图,使群众对立案程序所需资料一目了然。立案大厅内设置电子显示屏以及饮水机、笔、纸、墨、《诉讼指南》等随手可取。立案后随时向当事人发放廉政监督卡,并公示监督电话、公开立案电话,虚心听取群众意见,时刻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二、规范制度,注重服务
(一)完善规章制度,调整人员配置。在立案工作上,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出台了《信访工作管理规定》、《判后答疑管理制度》等10多项制度,明确规定了信访工作联动、重大信访督办、信访定期通报、邀请人大代表旁听、导诉、判后答疑等一系列制度。并采取服务承诺、办事公开、责任追究等措施,对立案接待各个环节进行了严格规定,使立案工作有条不絮、有章可循、规范有序。由经验丰富的老法官负责信访接待,调整2名(一民一汉)审判经验丰富、年富力强的法官负责立案审查工作,同时,立案人员注重服务质量,做到行为规范、语言文明、举止得体,热情接待当事人,耐心答疑释理,使“忠诚、为民、公正、廉洁”全面融入立案信访接待工作。
(二)注重服务质量,便民服务得力。一是在信访接待过程中,本着对群众负责的态度,时刻做到“三不懒”。即:“嘴不懒”,对信访群众咨询和反映问题时,都能认真进行解答,不厌其烦,耐心细致地做好劝说解释工作。“腿不懒”,接到涉法涉诉案件时,多跑路、勤汇报,及时与承办法官联系,互通信息,形成合力,争取协调解决。“手不懒”,对信访接待的情况做到“手勤”,随时进行详细记录,多做谈话笔录,对需要回复的,查清情况后及时进行回复,做到每案有登记,件件有落实。在信访工作态度上,坚持文明接访,彻底解决“门难进、话难听、脸难看、事难办”现象,时刻做到热情接访,认真倾听,耐心说服,按期回访,取得当事人的信任和理解。二是开展诉前调解和小额速裁。对于经立案审查认为能够启动立案调解或者小额速裁机制的案件,由法官电话征询当事人意见,双方均同意选择诉前调解和速裁程序解决纠纷的,由双方当事人在程序选择确认书上签字进行确认后,立即启动立案调解和速裁程序,减轻当事人诉累。目前,诉前调解各类案件10件,小额速裁8件。
三、加强审判管理,增强社会认同
(一)严把案件“关口”,规范立案管理
为把好案件的“进口”和“出口”,立案庭规范立案流程管理,实行统一排期、统一送达、统一开庭、统一规定案号;对各类案件从立案、送达、开庭、合议、审批到裁判实行全程跟踪和监督,实现了对案件的全方位、多途径监督,有效地提高了办案效率,保证了案件质量。对新型、复杂、重大、疑难及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案件,严格落实合议讨论制度,确保立案质量。同时,立案庭每月还对各业务庭收结案件数量、案件性质、结案方式及每位审判人员案件办理情况进行通报,以督促业务部门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
(二)加强分析调研,增强社会认同。一是注重调查研究。在履行基本职能的同时,积极探索立案、信访工作内在规律。针对不同时期信访工作的动态,分析原因,做到每月有计划、有措施,有分析。二是注重解决实际问题。把制度建设定位在操作可行,按照“本土”实际的原则,着力解决存在的漏洞,如针对上诉案件移送周期长的问题,及时修改上诉须知和完善相关案件移送规定,建立健全上诉案件移送对接工作制度,彻底解决了上诉案件周期较长的问题,全面提升了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通讯员 徐明亮) 责任编辑:guanliyuan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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