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6日,四川省屏山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向学军带队,人民监督工作办主任白健随行,组织辖区内人民监督员陈莉华、常晓萍、张树海到兴文县检察院与该县辖区人民监督员进行交流学习,兴文县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清文、副检察长胡阳国、政治处主任郑兴友、反贪局长刘科、办公室主任黄继参加座谈交流。
座谈会上,兴文县院检察长刘清文就检察机关人民监督员制度产生的背景,及人民监督工作2003年9月在全国14个省市开展试点工作,2004年10月在全国检察系统全面启动至今工作开展情况向人民监督员作了全面介绍;屏山县院检察长向学军领学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实行人民监督员制度的规定》和宜宾市人民检察院《关于进一步规范人民监督员案件监督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兴文县院政治处主任郑兴友向人民监督员详细介绍了检察机关各内设机构的设置及其职能;兴文县院反贪局长刘科就检察机关反贪污贿赂局立案侦查的13个罪名和反渎职侵权局立案侦查的44个罪名领学了《刑法》第八章、第九章的全部内容。之后,两县人民监督员相互就担任人民监督员以来参加检察机关组织的学习情况、开展监督工作情况进行了坦诚的交流。
省人民监督员代表张树海发言说,第一、检察机关主动接受人民监督的意识很强,无论是自行立案侦查的案件,还是检察机关开展执法监督,都能及时主动地邀请人民监督员参加监督活动,这是我们担任本届省人民监督员以来最大感受;第二、检察机关在自身监督工作任务繁重的情况下,十分重视对人民监督员履职能力的培训,宜宾市院利用远程视频对人民监督员进行培训学习,各区县院也经常给我们人民监督员送学习资料、组织集中学习及跨区县交流学习,使我们的法律知识得到了很大的提高;第三、自担任人民监督员以来,通过学习和参加检察机关组织的各种监督活动,使我们进一步认识到人民监督员肩负的责任和使命,我们将努力学习法律法规知识,使自己成为一名合格的人民监督员,不辜负人民的期盼。(通讯员 白键) 责任编辑:guanli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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