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中央和省财政不断加大对基层政法经费转移支付力度,极大地提高了基层政法机关经费保障能力和装备配备水平。根据山东省鲁财行[2012]64号文件规定,夏津检察院2013年政法转移支付资金指标文件下达后,该院积极行动,与县财政局沟通协调争取资金,目前专项资金已落实到位。
为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更规范,该院政法转移支付资金的开支、审批、监管、核算以及购置资产的管理和使用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确保专项资金管理使用规范、安全、有效。严格执行《夏津县检察院政法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制度》,由专人落实管理,明确职责,按时填录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报表,坚决做到帐实相符,合理使用。为提高装备使用效益,认真领会转移支付资金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本院实际对业务科室经费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统计调研,切实了解掌握当前业务科室的装备使用情况和办案业务费的落实情况,防止经费乱用和重复购置,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通讯员 刘瑞梅 王悦)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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