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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松原检察院"三转变"提升工作实效

时间:2013-08-05 17:32:03  来源:吉林新闻网  作者:佚名
导读:今年以来,吉林省松原市检察院深入贯彻习总书记提出的“预防职务犯罪出生产力”的论断,主动转变思想观念,积极调整工作思路,深入探索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新途径、新办法,实现了“预防观念、预防效果、预防方法”三个转变,推动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健康发展。

   今年以来,吉林省松原市检察院深入贯彻习总书记提出的“预防职务犯罪出生产力”的论断,主动转变思想观念,积极调整工作思路,深入探索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新途径、新办法,实现了“预防观念、预防效果、预防方法”三个转变,推动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健康发展。

  确立“大预防观”,实现预防观念由“要我防”向“我要防”的转变。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不是“独角戏”,不能单靠哪一个单位来开展,更不能关起门来搞预防。必须通过定制度、建机制、搞联动等各种形式,让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力量主动参与进来,形成全员参与的态势,才能取得应有的效果。为此,松原市检察院认真研究新形势下职务犯罪的发案特点和规律,着眼服务松原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从体制机制的层面,从源头治理的角度,系统研究构建行之有效的“社会大预防”格局,先后在重点部门、重点行业建立了符合本单位实际的“教育警示、排查预警、制度规范、监督制约”四位一体的风险防范长效机制和权力运行监督机制,在部分机关、企事业单位建立了预防职务犯罪联络员制度。建议市委调整和充实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从制度、机制上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共同参与”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格局。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由此成为各部门、各单位领导每月必须研究的重要议题,平时必抓的经常性工作,年终考核的重要指标,形成了各单位、各部门各司其职、主动作为,结合工作职能抓预防的良好局面。

  确立正确的“绩效观”,实现预防效果由“数量优势”向“质量优先”的转变。坚持把预防工作的着力点放在干实事、求实效上,不片面追求形式、不过分追求数量,抓一件像一件,干一件成一件。今年七月份,全市两级院扎实开展“职务犯罪预防月”活动,同步推进14项载体,综合运用查办案件、预防宣传、预防调查等手段,发挥综合效应,形成强大声势,取得良好成效。开展社会大预防,让各部门、各单位把预防工作纳入决策、纳入工作、纳入考核;开展警示教育,让受众“内化于心,外践于行”;开展专项预防,让重点项目、重点工程成为精品、成为样板。真正使预防工作接地气、扎深根、出实效,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确立科学的“服务观”,实现工作方法由“全面推进”向“突出重点”的转变。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不能喜欢什么抓什么,想起什么抓什么,必须贴近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围绕重点工作、重要工程和热点焦点问题,统筹兼顾,分清主次,突出重点,克服“眉毛胡子一把抓,撒胡椒面式”的工作方法,选准方向,选好突破口,真正“走出去、走进去”,把心思用在统筹谋划预防工作创新发展上,把功夫下在提升预防效果上,这样才能起到以点带面、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效果。今年以来,松原市检察院按照“突出重点、分步实施、扎实推进、务求实效”的总体要求,以共同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意见为引领,以构建“服务经济、服务稳定、服务民生”三大体系为依托,着力打造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新格局。新任领导干部专项教育、新型预防协作机制建设、重点领域、重点项目专项预防、预防工作执法规范化建设等重点工作都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使重点变成了亮点,实现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合拍,与人民群众的期许合拍。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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