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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诸城检察院开展“文明交通志愿者”活动

时间:2013-07-16 09:38:25  来源:法治报道  作者:佚名
导读: 为深入开展社会管理服务创新,山东省诸城市检察院组织干警在上下班交通高峰期开展“文明交通志愿者”志愿服务。干警头戴标识志愿者的红色帽子,手持黄色引导旗,站在人行横道和机动车道口的特定位置,认真维护交通秩序,引导市民遵守交通规则、遵循交通礼仪、安全文明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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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开展社会管理服务创新,山东省诸城市检察院组织干警在上下班交通高峰期开展“文明交通志愿者”志愿服务。干警头戴标识志愿者的红色帽子,手持黄色引导旗,站在人行横道和机动车道口的特定位置,认真维护交通秩序,引导市民遵守交通规则、遵循交通礼仪、安全文明出行。此项活动,既提高了广大市民的文明交通素质,优化了市区的交通秩序,也是我院服务社会、服务群众的一项重要举措。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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