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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金台区检察院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

时间:2013-07-05 17:45:36  来源:方圆法治网  作者:冯婷
导读: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人民检察院在办理各类涉及未成年人案件的同时注重加强预防、教育工作,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取得了明显成效。

   近期,未成年人在学校受到侵害的案例频频出现在公众的视野中,一方面为受害人的遭遇扼腕痛惜,另一方面也感受到对于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刻不容缓。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人民检察院在办理各类涉及未成年人案件的同时注重加强预防、教育工作,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取得了明显成效。

  制定工作行为规范。该院制定了《法制副校长工作管理规定》,对法制校长、辅导员管理工作和行为模式进行了规定。23名中层干部担任辖区中小学法制校长工作,他们立足岗位,尽职尽责,在增强中小学生遵纪守法意识、提高自护能力、维护在校学生权益、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建立意见反馈制度。通过口头或书面形式向校方领导及相关人员征求对工作的评价意见,并组织学生开展座谈,及时了解学生的思想动态和对法制校长工作的意见、建议。

  强化人员培训。积极组织担任法制校长的干警参加各项培训活动,全面提升法制校长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该院邀请公安机关一线刑侦专家和心理咨询师分别讲授学校安全预案、辖区青少年犯罪案件发案新趋势、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等多项内容,有力推动了全区法制校长工作的顺利开展。

  积极开展法制宣传。举办以“拓展未成年人犯罪预防空间、营造良好法制教育环境”为主题的“金台区未成年人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以“呼唤科学家庭教育方式”为主题开办“未成年人家长法制课堂”。 干警结合办案深入到学校讲法制课、积极参与各项公益咨询和青年志愿者活动,通过展示法制展板和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向社会公众介绍相关法律知识。结合法律五进活动和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服务保障区域和谐稳定的作用。

  建立预警机制。对于办案中发现在一个年度内发案两起以上或同一案件中涉案人数达二人以上的学校发出“预警通知书”;若下一年仍出现学生犯罪,发出通知书并建议教育局对学校开展责任倒查。这一机制有力促进了学校的法制教育工作。(冯婷)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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