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杞县检察院在“全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评选终评会上,被评为“全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本次终评会,从24个参评单位中评选出15个“全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杞县检察院是全省检察系统唯一被评为“全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的单位。
2011年以来,杞县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院的正确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按照“建一流班子,带一流队伍,创一流业绩,树一流形象,单位工作争第一,整体工作创先进”的工作思路,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有力推动检察工作跨越发展,多项检察业务在全市保持领先优势,相继荣获“全国文明接待室”、“省级文明单位”、“省级卫生先进单位”、“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全省检察宣传先进单位”、“全市十佳政法单位”、“全市先进基层检察院”等27项市级以上荣誉。杞县检察院工作得到了省市党委、政府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赞扬。(李陶鸿)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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