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报道遵义讯(通讯员 彭龙均)从炮火中走来的新中国迎来75周年华诞,当年,革命先辈们舍生忘死、浴血奋战,一场场战斗换来了我们和平安定的生活。天地英雄气,千秋尚凛然。黎平会议、猴场会议、遵义会议、娄山关战斗、苟坝会议、四渡赤水、困牛山战斗……中央红军在贵州留下了长征途中最为重要的光辉篇章。贵州成为中央红军在长征途中活动时间最长、活动范围最广的省份,并留下了最宝贵的精神财富。他们为新中国的成立抛头颅、洒热血,在异常艰难的革命岁月里,不惜用生命演绎出一曲曲荡气回肠的英雄赞歌。
赓续红色血脉、传承红色基因。贵州法院一直以来高度重视红色基因的传承,在审判执行工作中大力弘扬优良的革命传统精神,全力推动全省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在这片红色的沃土上,人民法庭汲取力量,不懈奋斗,书写出“人民至上”的崭新篇章。
【红色大事件】
苟坝村位于遵义市播州区枫香镇东北部。1935年3月,中共中央机关进驻花苗田、苟坝一带,中央政治局在四合组的新房子堂屋召开扩大会议,讨论红军是否进攻打鼓新场(今金沙县城),随后成立毛泽东、周恩来、王稼祥组成的“三人小组”,进一步巩固毛泽东在党中央和红军的领导地位,为三渡、四渡赤水的顺利实施及红军长征的伟大胜利提供了组织保证。期间,红军帮助群众成立了抗捐委员会,书写了大量标语。2016年3月,苟坝会议会址列为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2019年10月,苟坝会议会址被国务院公布为第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枫香,是毛泽东同志提着马灯照亮中国革命道路的地方,是习近平同志提出用“哭笑观”检验工作成效的地方,播州区人民法院枫香法庭就扎根在这片红色沃土上,持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红色血脉,树牢“抓前端、治未病”的司法理念,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探索建立了“双向分流+哭笑评价”的工作法,畅通纠纷流转渠道,并引入“哭笑观”的评价机制,让纠纷化解得更快、更准、更有效。
强党建,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工作方向“明”
遵义市播州区法院枫香法庭立足丰厚的红色资源,枫香法庭在全院“党徽耀法徽 奋进新征程”党建品牌的引领下,结合自身实际,打造了“枫景弥香”特色党建品牌,并以此作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指引。在基层解纷工作中,始终坚持站在厚植党的执政根基的立场上化解每一起纠纷,坚持小案不小办,确保每一个案件都经得起人民检验,让多元解纷的新时代“枫桥经验”历久弥香。2024年3月,全省法院系统党建工作现场会观摩了枫香法庭,观摩人员对法庭的“双向分流+哭笑评价”工作法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同年10月,该支部党建案例被省高院评为“全省法院优秀支部特色党建案例”
引进来,调动多元解纷力量,对内对外双向分流“快”
得益于丰厚的红色资源,枫香法庭打造了“枫景弥香”特色党建品牌,并以此作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指引。枫香法庭聚焦群众司法需求,调动多元解纷力量,不断扩大诉源治理“朋友圈”,促进矛盾纠纷诉前化解。
解纷力量引进来。对于诉至枫香法庭的案件,根据案情难易程度精准分流,将案情简单、矛盾纠纷对内分流至驻庭调解员处枫香法庭引进一名调解经验丰富的人民调解员常驻法庭开展诉前调解工作,形成“员额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人民调解员+解纷变量”的解纷模式,由法庭干警提供专业指导和技术支持,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主力军作用;将村社网格员、诉讼联络员、综治工作员作为解纷变量,根据不同案情灵活调动。
解纷网络建起来。为不断延伸司法服务触角,枫香法庭建立了以人民法庭为核心、8个法官工作站为支撑、2个法官工作点为依托、21名诉讼联络员为纽带的“庭+站+点+员”全覆盖的四级解纷网络,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内外分流快起来。对于诉至枫香法庭的案件,根据案情难易程度精准分流,对内分流至驻庭调解员处,对外分流至综治中心。推行“综治+法庭+N”一体化推进诉源治理执源治理工作模式,通过综治中心的力量,联合当事人所在村居、纠纷发生地等更有利于化解解纷的基层力量参与调解,并积极利用五老乡贤、村社网格员,依托“一中心、一张网、十联户”机制,联动精准化解纠纷,突破了传统法庭与综治中心缺少联系、未整合村居等调解力量,单打独斗的调解模式,解决了驻庭调解员和人民调解组织无法召集各部门力量调解的局限性。
2021年至今,驻庭调解员调解案件1335件,占比70.63%,成功率65.93%。综治中心调解案件成功率为60.25%。该“双向分流”工作法入选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强化案件诉源治理典型案例》。
走出去,积极融入前端治理,纠纷化解“准”
2024年,遵义市播州区某某烤烟综合服务专业合作社与刘某某等四人生命权纠纷一事中,播州区某某烤烟综合服务专业合作社经营的鱼塘在当地村民出行的乡村小路旁,由于播州区某某烤烟综合服务专业合作社疏于管理,导致鱼塘围栏破损,死者经过鱼塘时溺水身亡,死者家属因失去亲人处于极度悲痛之中,情绪非常激动,双方就责任划分分歧较大,矛盾也极为尖锐。枫香法庭干警接到村居纠纷线索后,联合综治中心、派出所、司法所、村居等部门相关人员到葬礼现场进行调解,死者家属情绪激动,以敲锣到村委会办公室给参与调解人员下跪、欲翻过二楼围栏跳楼等方式逼迫对方当事人接受其提出的要求,枫香法庭主持调解工作,往返于葬礼现场及村委会之间,分开给双方做工作,耗时两天,耐心疏导安抚家属情绪、细致解释相关法律规定,最终死者家属释放了累积的情绪,双方达成一致的调解方案,协议签订后,侵权方及时履行了赔偿义务。
这一纠纷并非诉至法院的案件,而系枫香法庭所在辖区政府提供命案线索,要求法庭参与调解的纠纷,枫香法庭在接到纠纷线索后,走出法庭,第一时间参与调解,最终促成纠纷的化解及履行。枫香法庭牢固树立“抓前端、治未病”的司法理念,坚持将诉调对接的“调”再向前延伸,积极融入党委领导的基层治理格局。
以专业支撑“抓前端”。枫香法庭与辖区治理单位搭建矛盾纠纷联合调处机制,综治中心在处理矛盾冲突激烈、法律适用存疑等纠纷的时候,及时联系法庭参与纠纷处置过程,确保纠纷及时有效化解,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治理效果。
延伸职能“治未病”。枫香法庭坚持把司法建议或工作意见作为延伸审判职能、堵塞治理漏洞、防范重大风险和完善治理体系的重要抓手,对于个案办理过程中发现的治理漏洞及时向辖区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行业协议等提出针对性的司法建议或工作意见,并提出有效措施,实现“审理一案治理一片”的良好效果。
验成效,引入2+n哭笑评价,解纷成色“足”
习近平总书记在视察枫香镇花茂村时提出的“哭笑观”不仅为乡村社会治理提供检验方向,也为枫香法庭的司法为民服务找到“试金石”。
为了检验工作成效,枫香法庭探索建立了“2+n”哭笑评价机制,在案件办结后向案件当事人发放调查问卷,围绕法庭工作各环节设置“2+n”个问题,问题下各设“哭”和“笑”两个评价选项,以此检验法庭工作成效。其中的“2”为“对法庭提供的司法服务是否满意”“法庭各项工作中是否存在违反‘三个规定’情形”;“n”则为立审执各环节的具体内容。通过问卷了解群众对法庭工作的评价,并定期对评价内容进行整理、吸收、改进,形成闭环。 责任编辑:曹军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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