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报道

人员查询法 视 频

    搜索: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地方法治联播 > 青海

一女遭家暴致夫死亡 检察院依法免予刑责

时间:2023-07-28 16:24:20  来源:  作者:
导读:女子长期遭受丈夫家暴,适逢清明祭祖,丈夫又仅仅因为购买馒头之事,对其拳脚相加,在挣扎躲避无果后,情急之下捡起掉落在地上的刀子,戳向丈夫,恰巧刺中丈夫踢向她的右腿。顿时血流不止,丈夫随之倒在血泊中……

女子长期遭受丈夫家暴,适逢清明祭祖,丈夫又仅仅因为购买馒头之事,对其拳脚相加,在挣扎躲避无果后,情急之下捡起掉落在地上的刀子,戳向丈夫,恰巧刺中丈夫踢向她的右腿。顿时血流不止,丈夫随之倒在血泊中……

今年4月5日10时许,刘梅与儿子乘坐丈夫吴刚的轿车上坟途中,因购买馒头之事发生争执,在车辆行驶至互助县某乡镇后,丈夫在车内对她进行殴打,刘梅便抓住丈夫的手进行抵抗,对方挣脱后将车停在路边。刘梅害怕丈夫继续殴打自己,便将放在副驾驶脚垫上准备上坟用的单刃刀拿在手里吓唬对方。吴刚见状将刀子抢过去并在她的左腿前面挑了一下,裤子被戳破,皮肤也戳烂了一点,嘴里说道:“我把你这个怂戳死俩”。随后,吴刚将刀子扔到车外水泥地上,下车后与妻子对骂,并打开副驾驶车门撕住刘梅的头发将其从车内拉下去,然后用膝盖在她的额头撞击了几下。期间,其子上前劝阻未果。吴刚欲再次用膝盖撞击刘梅额头时,刘梅看见扔在地上的刀子,情急下捡起来拿在左手向前戳去。此时吴刚正好用膝盖来撞击,刀子就戳到了他的右大腿内侧,吴刚因失血过多倒地,后经医护人员抢救无效死亡。

6月25日,互助县公安局将该案移送互助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互助县检察院受理此案后,因该案系重大刑事案件,承办检察官首先为刘梅指定了法律援助律师担任其辩护人,及时为刘梅提供法律援助,后经过审查案卷材料及证据,依法讯问了犯罪嫌疑人,听取了辩护人意见以及被害人吴刚母亲的意见,通过羁押必要性审查,将刘梅逮捕强制措施变更为取保候审。

检察官经审查得知,刘梅是长期家暴的受害者,多次遭受丈夫的殴打。此次刘梅在遭到家庭暴力实施当中,为了防止自身健康遭受侵害,情急下捡起在上的刀子进行防卫,刺中吴刚右侧大腿,将其致伤,吴刚因失血过多经抢救无效死亡。刘梅的行为属于故意伤害型的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务公开等规定,为进一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利,提升我院执法人员办案透明度及执法公信力,维护司法公正,实现“应听尽听”的工作要求,检察官积极主动化解矛盾,息诉罢休工作,邀请人大、政协、妇联等相关部门人员召开听证会,广泛听取了社会各界人士的意见。被害人母亲表示此次事件并非刘梅一人过错,几年前有刘梅被打后喝过农药抢救的情况,我们家人想化解矛盾纠纷,让刘梅照顾孩子和老人,恳请检察机关对刘梅从轻处理。

IMG_257

7月26日,互助县检察院对刘梅作出法定不起诉决定。并于当日在其所在村委公开送达不起诉决定书,及时化解了村民对刘梅的偏见,让刘梅在阳光下生活。同时,在公开送达现场,检察官以案释法对该村村民进行了一次以身边事警示身边人的法律宣讲活动。检察官从危险驾驶、家庭暴力、电信诈骗、在快手、微信等平台使用文明用语等多方面进行了一次深入的法律宣传。同时为了让刘梅及其家庭成员从失去亲人的痛苦中走出,经审查认定,对刘梅陷入困境中的未成年子女和老人启动了国家司法救助。对于现场经历此次事件的刘梅之子,检察官及时将其纳入心理帮扶范围,邀请专业的心理老师为他进行心理疏导,帮助他早日消除心结。

(文中所有姓名均为化名)

检察官提示 :家暴不是家事 家暴就是犯罪

农村妇女遭受家庭暴力不是个案,更是一种普遍现象,许多妇女面对家暴往往忍气吞声,不敢发声,不敢反抗,让家暴实施者肆意妄为,不但损害家庭成员心身健康,而且严重破坏了家庭和社会安定和谐。家庭暴力受害者应增强反家暴意识,面对家暴时要勇敢说“不”,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不要做待宰的羔羊。家暴不是家事,家暴就是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是故意伤害罪,其必须造成轻伤以上的损伤程度后果的行为。

遇到家暴怎么办?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是重要途径。作为特殊民事程序,人身安全保护令在申请、审查、执行等方面具有高度独立性,受害者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申请,有助于快速及时制止家暴,为家暴树起“防火墙”,为施暴者安上“紧箍咒”,为申请人贴上“护身符”。

法律解读:正当防卫也有界限

本案中,刘梅因长期遭受家庭暴力导致身心受到伤害,最终酿成大祸,虽认定无罪,但对一个家庭却造成了一定的影响,当然,并不是所有的杀人案件都能免于刑罚,正当防卫也有界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侵害的行为,以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故意伤害致死以行为人具有伤害故意为前提。如果行为人只具有一般殴打的意图,并无伤害的故意,由于某种原因或者条件引起被害人死亡的,不能认定为故意伤害致死。正当防卫中包含为使自己身体免予遭受他人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对不法侵害人身体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侵害的方法,而该方法显然有致不法侵害人身体损伤的危险或危及生命的可能性。

在日常生活中,大家遇事万万不可冲动鲁莽,不要一遇争执就动手,打输了进医院打赢了进局子从来都不是一句口号,每个人都会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买单!要时刻牢记“冲动是魔鬼”,为了家庭美满、邻里和睦、社会和谐,务必莫冲动。通讯员(兰存姐)

责任编辑:M
来顶一下
返回首页
返回首页
    图片新闻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22754号
京ICP备10039517号
京公网安备11010102007124号
监督电话:010-57027107   57027127
总编邮箱:zgfzzb@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