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广东省佛山市委政法委、佛山市司法局的指导下,今年以来,佛山市高明区探索构建党委领导、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大调解工作格局,补齐行政调解工作短板,印发《高明区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推动新时代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晰行政部门职责、杜绝扯皮推诿;建设镇街“一站式”矛盾纠纷多元调解服务实体平台,推动“三调融合”“四调衔接”,着力推动息诉罢访;依托“粤平安”社会治理云平台“矛调系统”,建设区级大调解工作数据传输平台,确保矛盾纠纷摸排到位,变“事后访”为“事前防”。
行政调解列清单防推诿扯皮
“有的部门介入调解,后来发现不归自己管;也有的因为事项责任不清晰,导致部门间互相推诿。”高明区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股长肖卫红表示,在实际调解工作中,具体到一地一事,常常涉及多个部门,容易造成推诿扯皮。
据介绍,为推动“枫桥经验”高明实践的发展,《意见》印发后,4个配套系列方案顺应而生,为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进行了职责规范和机制衔接。其中,9月初,区司法局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印发了《佛山市高明区行政调解事项清单(首批)》。
“我们针对高发的纠纷类型进行了梳理,厘清了12个行政部门和4个镇街的行政调解事项,有助于调解时精准且迅速地介入,更好地解决问题。”肖卫红介绍,高明区建立了由各级政府负总责,司法行政部门牵头指导,各职能部门为主体的行政调解工作体制。
荷城街道泰华居委会雅喻轩小区,建成多年来一直使用建筑施工临时用电,高于居民用电费用的部分,由开发商垫付,双方一直相安无事。近期,开发商因资金链断裂无法继续垫付,导致小区因欠缴电费面临停电问题。街道办闻讯介入,通过“粤平安”群众信访诉求矛盾纠纷化解综合服务系统,事项迅速流转至区信访事项人民调解委员会。区信访事项人民调解委员会于是根据《佛山市高明区行政调解事项清单(首批)》,联合相关部门,共同妥善解决了问题。
据高明区司法局副局长孙旭东介绍,高明正推动各行政调解任务较多的部门,建立健全行政调解委员会及行政调解人员队伍等,更好地融入大调解格局中。
打造“三调”联动“四调”衔接平台
“有纠纷,找调解服务中心,‘一站式’给你搞掂。”自8月份开门运营以来,佛山首个镇街“一站式”矛盾纠纷多元调解服务实体平台——荷城街道调解服务中心,逐渐被群众熟知。
街道调解组织分散,缺乏统筹调度,难以形成调解合力,是基层开展调解工作遇到的共性问题。目前,高明正在全力推动区、镇(街)两级矛盾调解服务中心建设,依托群众诉求服务平台,统筹调解资源,打造成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和诉调、检调、警调、访调“四调”衔接的工作平台,赋予其分流指派权、协调调度权、检查督办权和责任追究建议权,不断提升调解工作水平和服务质效。
为了将矛盾化解于萌芽状态,荷城街道构建起“3+X”调解体系(“3”即街道调委会、村(居)调委会和小区调解小组三级人民调解;“X”即若干个行业性专业性调解),推动调解触角向社会治理“最末梢”延伸。
强化矛盾“事前防”减少“事后访”
高明紧盯群众幸福感和满意度,严把“排查关”,牢牢把握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主动权,让纠纷由“事后访”变“事前防”,从“事找我”到“我找事”,大部分基层矛盾纠纷通过调解化解,涉及基层矛盾的信访量连续三年下降幅度超过10%。
在荷城街道,分布在31个大网格、234个小网格的264名网格员,成为矛盾纠纷排查的主力军。发现矛盾,网格员可移送辖区村(居)一级调解组织进行调解,并通过“粤平安”综合网格平台的电脑端、“粤政易”手机App录入;对调处不了的矛盾纠纷,网格员可以通过“粤平安”群众信访诉求矛盾纠纷化解综合服务系统将其移送街道调解服务中心组织调解,真正做到“小事不出网格、大事不出街道、矛盾不上交”。
街道调解服务中心对调解不成的矛盾纠纷,除引导当事人通过行政、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之外,还会将存在社会稳定风险的矛盾纠纷移送街道综治中心处置,由街道综治中心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化解,并启动维稳处置机制,确保矛盾纠纷不失控或扩大升级。
通过把好矛盾纠纷“排查关”和“防控关”两个关口,高明区实现了矛盾纠纷从发现到调解再到稳控化解的全过程闭环处置,切实减少“信源”和“访源”。
来源:法治日报 责任编辑: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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