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珠江公证处根据司法部《关于优化公证服务更好便民利企的意见》等政策文件,结合实际,出台《关于对部分公证证明材料推行容缺受理制度的规定(试行)》,将10类证明材料纳入容缺受理清单。该项制度让公证既有温度又有速度,不让群众多走一步路,致力于站在群众立场解决群众困难。
什么是公证“容缺受理”?
其指的是在关键材料齐全,不影响询问笔录制作的情况下,部分次要的辅助性材料暂时缺失的,工作人员先予受理申请,由当事人在领取公证书时再补齐缺失材料,有力解决群众办证“来回跑”的问题。
2宗遗产继承公证启用容缺受理
在“容缺受理”制度出台之前,珠江公证处已经开始了实质性的容缺受理工作。4月24日、5月12日,珠江公证处先后受理了2宗遗产继承公证,这两宗案件的被继承人都是社区居民,居委会工作人员对辖区内社区居民的家庭情况一般不太熟悉,无法出具被继承人的家庭成员情况证明;又因年代久远举证困难或现阶段政策措施衔接不到位,当事人均无法提供被继承人的父母情况相关资料,这就为继承公证的办理增加了许多难度。本着为群众排忧解难的原则,同时避免因证据材料不齐全导致的假证错证及损害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珠江公证处公证人员一方面对当事人的公证申请均进行了容缺受理,另一方面积极引导当事人签订书面承诺(保证),并通过灵活多样的方式进行详细的调查核实。珠江公证处经充分评估并预先防范相关风险后依法出具了继承权公证书,在解决公证当事人实际困难的同时,将公证便民为民原则贯穿办案始终。
3步提高公证服务质效
据了解,珠江公证处出台的首个“容缺受理”制度规定,进一步突破公证服务企业群众和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障碍,提高公证服务质效,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一是明确容缺受理的适用情形、适用原则和工作流程。二是制定首份容缺受理公证事项清单。三是建立容缺受理监督责任。容缺受理制度有利于进一步快捷、高效地服务群众,充分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满足感、幸福感。 责任编辑: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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