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报道讯(通讯员 张梅梅)今年以来,喀什中院机关党委紧紧围绕“抓党建、带队伍、促审判、保公正”的工作思路,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把党建工作贯穿执法办案全过程,狠抓机关党的建设,深入推进党建与审判业务工作深度融合。
党建业务同步化。充分发挥机关委员会督促指导作用,规范机关委员会议事制度。4月17日,中院机关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中院机关委员会议事规则(试行)》,进一步明确了机关委员会议事范围、议事程序、议事纪律,加强了责任监督。确定每月定期召开机关委员会会议,对上月重点工作推进会存在的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检查,对当月重点工作进行督促落实,将党建工作和审判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整改落实,进一步推动党建与审判业务工作深度融合。
联系支部常态化。加强机关委员会委员与支部的沟通,制定出台《中院机关委员会联系支部工作制度(试行)》,要求每名机关委员会委员联系1-2个党支部,每季度至少深入联系党支部1次,每年至少开展调研2次。并积极参加联系支部组织生活,加强与党支部的沟通,密切联系群众,听取党员、干警意见建议,帮助党支部研究解决新形势在党建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全面提升支部党建工作水平。
党建工作标准化。充分发挥机关党委带动作用,不断加强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全面提高党建工作质量。一是采取分层次学习制度。机关党委每月制定学习计划,确定重点学习篇目,通过组织理论中心组、党支部、个人自学和集中学习等方式,不断强化党员、干警思想政治建设。二是确定每月党建工作重点。每月初制定并下发党建工作重点及“三会一课”月历表,提出工作重点、内容及完成时限,帮助支部理清党建工作思路,助力完成工作任务。三是落实党建督查制度。每季度联合审管办、监察室对支部党建工作落实及党建与审判业务工作深度融合进行督查,全面掌握各党支部党建工作开展情况,找准存在的问题,并形成通报。以问题为导向,促进支部各项党建工作任务的整改落实。四是落实党建主体责任。制定完善党组、机关党委、党支部三级责任清单,明确了党组书记、第一书记、机关党委书记、党支部书记、党小组组长具体责任分工,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支部具体落实,党员、干警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五是强化基层组织建设。根据人员变动情况,督促指导各党支部及时完成补选、改选支委工作,并制定支部委员分工。同时结合工作实际,合理将3名以上党员的审判团队、合议庭成立党小组,并建立联系党小组制度,从而提升党小组融入审判业务、脱贫攻坚等中心工作的主动性,以党小组建设推动党支部建设。六是严格落实组织生活制度。要求各党支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制度。对每月重点工作推进会上提出的问题,通过谈心谈话、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等方式,深入剖析问题根源、制定整改措施、加强整改落实,不断促进审判业务、党建、扫黑除恶、脱贫攻坚、党风廉政、“民族团结一家亲”“四同四送”等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七是全力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印制并下发《发展党员工作实务手册》,指导各党支部按照发展党员5个阶段25个步骤及时间节点要求,完成发展党员每个环节的工作,不断为党的肌体补充新鲜血液,保证党蓬勃生机。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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