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伽师县法院"四强化"助力司法作风建设

时间:2016-08-08 09:39:42  来源:法治报道  作者:孙维存
导读: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以来,新疆伽师县人民法院紧密结合审判工作和队伍建设的实际,坚持以人民群众是否满意作为检验工作的标准,进一步深化人民法院司法作风建设,全面提升队伍素质、审判质效和司法公信力。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以来,新疆伽师县人民法院紧密结合审判工作和队伍建设的实际,坚持以人民群众是否满意作为检验工作的标准,进一步深化人民法院司法作风建设,全面提升队伍素质、审判质效和司法公信力。

  强化行为规范。注重司法礼仪,实行上班着装制度。所有人员上班时间必须严格按照要求进行着装,带小法徽,严禁制服与便服混穿和佩戴其他配饰。开庭时间审判人员必须着法袍;从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出发,在法院内部认真开展对“不作为”、“慢作为”、滥作为、庸政、懒政、怠政、“冷、硬、横、推”等的督查力度,切实把“”说话和气、办事认真、公平正义、人民满意的工作要求落到实处,树立人民法院人民法官公正、廉洁文明高效的良好形象;由审判管理办公室负责对案件审限进行跟踪检查,每周五对案件审限进行通报提醒,从根本上来有效地杜绝超审限案件的发生,促进案件质量和效率的提高。

  强化领导责任。认真落实好“一岗双责”责任,院领导和中层领导在审判、执行及其他各项工作中事事处处率先垂范,做出榜样,对因管理不到位而导致所分管或所在庭室法官违规违纪的,必须承担管理失职责任。同时认真抓好“两个责任”( 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贯彻落实。

  强化服务到位。加强立案场所规范化建设,推行柜台式、一站式服务,减少立案流转环节,及时快捷地受理案件;加强对农民当事人的诉讼指导。针对农村当事人法律(诉讼)知识掌握少的实际,在充分利用LED电子显示屏进行双语(维吾尔语、汉语)滚动播出的基础上,在立案大厅的醒目位置摆放了双语(维吾尔语、汉语)的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受理条件、办案程序、收费标准、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及义务、举证须知、诉讼风险的提示等,供当事人参阅;是从方便当事人出发,在立案大厅配备了供当事人使用的用于查阅资料、打字、复印的的电脑、打印、复印一体机和纸张、饮水机、一次性水杯、休息座椅以及手机充电设备,方便当事人诉讼;开辟诉讼“绿色通道”,对涉及民生的案件,及时保全、优先立案、优先调解、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减少当事人诉累。

  强化监督到位。强化外部监督,确保“零懈怠”,实现“不敢腐”。在充分发挥法院举报录音电话、举报信箱的作用外,充分利用现代科技,公开法院门户网址、法院微博、微信二维码等有效手段拓展反腐渠道。同时由法院审务督察室负责,不定期对开庭情况明显明察暗访和不定期回访案件当事人,主动接受全社会监督,确保法院工作公开透明。对群众举报的线索,由纪检监察室负责及时查处,给群众严格满意的答复。同时,以制度落实为切入点,加大对各项制度落实情况的督查力度,将督查情况作为干警评先评优的依据,建立廉政监察员制度,把事后监督向案前、案中延伸,确保法院干警公正清廉执法。(通讯员 孙维存)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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