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禹城市建立三项制度,保障“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
建立“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报告制度。落实各乡镇(街道办)和69个市直部门普法责任分工,要求各责任单位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及时报告市委政法委和市普法办,活动前报方案,活动后报活动情况及影像资料。筛选出法院、检察院、公安局等24个重点单位建立以案释法制度,要求24个重点单位每季度报送以案释法案例,要求有案例内容,有结案效果。
建立“谁执法谁普法”工作督查通报制度。制定“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考核办法,明确责任分工,市委政法委和市普法办对各责任主体单位“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每季度进行一次督查,半年一次考核,考核结果向市委、市政府汇报并进行全市通报。
建立重大节日集中宣传制度。坚持日常宣传和集中宣传相结合的原则,在“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普法节点,由政法委牵头组织开展各部门联合的大型宣传活动。各部门在日常开展普法宣传的同时,根据自身职能,结合特殊时段,开展各类主题鲜明、重点突出、针对性强的集中法治宣传教育活动。(通讯员 赵雪飞)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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