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北京市民政局最近发布了《关于开展因病致贫家庭医疗救助有关问题的通知》。从明年的1月份开始,将医疗救助的范围,扩大到因病致贫家庭,全年最高救助金额达到8万元。
新规实施之后,北京的医疗救助范围将不仅包括城乡低保、低收入患者等社会救助对象,还将包括因病致贫家庭中的重病患者。依据新规,如果这些普通居民家庭因为家庭成员患有恶性肿瘤、终末期肾病、白血病等重大疾病,经过治疗,各种医保支付后,基本生活仍然出现严重困难的,可经各区民政部门,获得一定的医疗救助。
新规规定的救助金额,是经过各种基本医保、商业保险报销赔付,以及各种救助之后剩余的部分医疗费用,由民政部门按照3万元以下30%、3万元到5万元40%、5万元以上50%的比例,分段给予医疗救助。全年这项救助的封顶线,是8万元。
另外,新规进一步明确了“因病致贫”医疗救助的认定条件。“因病致贫”的条件是在一年之内,家庭的总收入在扣除了重大疾病的医疗费用后,家庭月人均收入不能超过北京市当年职工的最低工资标准;家庭财产的认定条件,是家庭拥有的货币财产总额人均不能超过当年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的24个月之和。另外,还不得有多套房产或汽车等。
北京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新规首次实现了救助认定标准从“收入”向“刚性支出”的转变,这对有效解决因病致贫家庭的实际困难,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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