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广西省南宁市着重查处基层党员干部在土地征收流转、旧城改造、危旧房改造资金管理使用方面以权谋私、虚报冒领、贪污侵占等问题。11月10日,南宁市纪委对近期查处的8起典型案件进行了通报,一批在土地拆迁时收受好处费的基层干部被查处。
1.南宁市北部湾经济区和东盟开放合作办公室原副主任劳以卫等人收受贿赂案件
经查,劳以卫利用职务便利,在玉洞大道工程项目征地拆迁过程中,伙同南宁市纵横时代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拆迁部经理曾广明、员工杨武林,为广西锐升通盛仓储配送有限公司提高玉洞钢材市场拆迁补偿标准提供帮助,共同收受好处费161万元,劳以卫本人分得68万元。劳以卫、曾广明分别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横县国土资源局原局长颜荣楠等人收受贿赂案件
经查,颜荣楠、吴春和分别利用担任横县国土资源局局长、副局长的职务便利,为他人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提供帮助,收受他人好处费,其中,颜荣楠33万元、吴春和10万元,吴春和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颜荣楠违纪问题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之中。
3.隆安县国土资源局原局长覃海昌收受贿赂案件
经查,覃海昌利用担任隆安华侨管理区管委会主任、广西国营浪湾华侨农场场长职务便利,为入园企业项目立项、建设及生产经营提供帮助,收受好处费10万元。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4.宾阳县土地开发整理储备中心原副主任陈治林、黄绍德和工作人员廖国琦等人收受贿赂案
经查,陈治林、黄绍德、廖国琦利用职务便利,为企业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土地使用权转让、旧城改造提供帮助,事后陈治林收受企业好处费、商品房、轿车总共价值90多万元,黄绍德、廖国琦分别收受企业支付个人购房款10万元。三人均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陈治林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黄绍德、廖国琦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5.邕宁区拆迁办原主任苏炳家收受贿赂案件
经查,苏炳家在邕宁区拆迁办委托征地拆迁面积量算业务过程中,利用职务便利向测绘公司索取“劳务费”7.68万元。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 1/2 1 2 下一页 尾页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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