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改进司法作风,全面接受案件当事人对法院工作的监督,规范法院司法行为,提高司法公信力,新疆伊吾县人民法院自去年开始实施了廉政监督卡制度,对所受理的民事、刑事、行政、执行、司法鉴定、评估、拍卖等所有案件的当事人发放“随案廉政监督卡”,及时掌握当事人对案件的廉政意见,有效促进法官公正廉洁。
伊吾法院对廉政监督卡的内容设置进行了精心设计。廉政监督卡上明确标明案号、案由、当事人基本情况、监督内容、监督意见的反馈方式等,让当事人一目了然;廉政监督卡上还详细列出了18条主要监督事项,案件当事人可对承办法官在办案过程中是否违反最高人民法院“五个严禁”的规定进行监督,也可对法官办案的整个过程提出监督意见和建议;监督卡上也注明了举报受理电话和举报受理邮箱,方便当事人投诉。
伊吾县法院实施廉政监督卡制度促进了办案人员依法履行职责,进一步加强了干部队伍廉政建设。同时,成功实现了当事人对个案进行全程监督,确保司法公正廉洁,维护公平正义,从源头上预防了各类问题的发生,推动了审判工作健康发展。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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