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注重惩防结合,营造良好的执法办案环境。在查办案件的同时,检察机关坚持惩防并举,注重搞好预防,对于办案中发现的监管机制、体制等方面的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和发案单位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共同研究治理食品安全问题的对策,促使有关部门强化监管意识和制度建设。对于社会关注度高的食品安全领域渎职犯罪案件,要及时发布工作部署和查处成效等,回应社会关切,赢得人民群众的支持。
霍亚鹏还介绍说,检察机关办案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一是案件线索发现难。主要是有些地方上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建立的不够完善,特别是案件移送意识不够强,从而造成渎检部门发现也方面的案件线索存在一定的困难。
二是案件侦查取证难。食品领域渎职犯罪主体本身属于食品监管执法人员,其渎职行为隐蔽在日常监管工作之中,有较强的专业性,检察机关进行相关检验和鉴定时还要借助监管部门的力量,如果个别监管部门不愿配合甚至相互推诿,会给侦查工作造成一定阻力。
三是个别案件查办和处理周期长。由于危害食品安全渎职犯罪发案时间跨度长、领域广、环节多,案情复杂,不可否认,个别地区办理此类案件,存在侦查效率不高、法院判决迟滞等现象,影响了办案效果。 2/2 首页 上一页 1 2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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