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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阿克苏中院:签订“去极端化”责任书

时间:2014-12-23 10:25:25  来源:法治报道  作者:谢辉
导读:新疆阿克苏地区中级人民法院要求全院干警签订《“去极端化”工作责任书》(以下简称责任书)。

   为了发挥人民法院审判职能在全地区“去极端化”活动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推进“严打”专项行动与去“去极端化”活动相辅相成、齐头并进,做到一手打击暴恐分子嚣张气焰,一手铲除“三非”滋生土壤,教育引导地区中级法院党员干警以实际行动,正确甄别,亮明态度,带头实践,揭露宗教极端主义反人类、反社会、反文明的本质,新疆阿克苏地区中级人民法院要求全院干警签订《“去极端化”工作责任书》(以下简称责任书)。

  责任书要求全院党员和干警要带头严于律己,贯彻落实好“去极端化”工作中的五个严禁。即严禁对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法规阳奉阴违;严禁对宗教极端主义言行不批驳、不报告、不制止;严禁对宗教明里不信暗里信、利用职权为亲属朝觐提供便利、鼓动亲友笃信宗教;严禁在落实维护社会稳定各项措施上选择性执行。

  责任书指出党员和干警要带头管好亲属,落实好“去极端化”各项责任制度。即落实签订亲属“去极端化”责任书制度。履行对亲属监管职责,防范和制止亲属穿吉里巴甫服、戴面纱、年轻人留异常大胡须、参与非法宗教活动、接触宗教极端思想、传播有害信息等;落实填报亲属及其现实表现情况年度清单制度。准确掌握亲属基本信息,对照非法宗教活动26条界定标准、宗教极端主义思想的24种表现形式,逐一排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落实召开亲属“去极端化”家庭会议制度。充分利用肉孜节、古尔邦节及婚丧嫁娶等时机,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家庭会议”,讲明民族宗教政策和维稳形势,教育引导亲属抵制宗教极端;落实亲属“去极端化”工作汇报制度。坚持问题导向,每半年向党组织汇报一次亲属现实表现情况,重大情况随时汇报。对存在问题的,作出书面教育转化承诺,难以转化的及时上报。

  责任书强调党员和干警要带头引领群众主动亮剑、带头发声,提出“四个率先”去极端化。即率先发声亮剑。落实“两联系一教育”机制,定期联系清真寺和宗教人士,教育引导周边群众反分裂、反暴力、讲法治、讲秩序。全院党员和干警每年必须围绕“去极端化”主题在本院会议上表明立场;率先返乡宣讲。成长地在地区范围内的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坚持每季度返回成长地开展一次“去极端化”大宣讲;率先引领现代文明。聚焦宗教极端思想外在表现,传播现代文化理念,倡导世俗化生活方式;率先结民族团结对子。在上半年“结对帮扶”的基础上,采取一对一、一对多、户对户等方式,带头结对帮扶1户以上不同民族的困难家庭、结交2名以上不同民族朋友,互学语言、互赏文化、互帮互助。

  责任书还明确了违反“去极端化”责任制度的责任追究机制,确定了“去极端化”活动中干警亲属的范围,切实将“去极端化”责任写在纸上,印在心中。据悉,连日来为丰富“去极端化”活动载体和内容,阿克苏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已陆续开展了“去极端化”知识测试、“去极端化”活动征文、“去极端化”党课、签订“去极端化”责任书等活动,在党员干警中取得了较好的反响。(通讯员 谢辉)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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