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年初,新疆岳普湖县人民法院制定了《院领导办案细则》,规定了院领导主办疑难、复杂、社会影响重大案件,每人每年办案数不少于10件,并将院领导所办案件纳入绩效考核,通过调解率、服判息诉率、审理时间、发回改判率等多个指标,对院领导所办案件进行打分,发挥院领导引领审判工作,以个案指导法官优质办案的表率作用。
细则实施以来,该院领导共办理案件36件,无一起上访、发回重审或改判,民事案件调解率达到100%,在案件回访调研中,群众满意度达到了100%。
通过院领导带头办案,法院领导层及时了解审判工作动态,掌握了审判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针对这些问题和情况,及时汇报,及时处理,确保了审判工作的规范、有序开展,并针对法官办案提出了一系列指导性的意见,推动了该院审判质效的提升。(通讯员 邝少华)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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