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疆哈密地区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出台《案件分配实施办法》,加强对立案环节的分案流程节点控制,确保案件分配透明化、科学化和规范化。
该办法以“科学、有序、可控”为目标,在分案过程中,按照案件类型、收案时间先后、法官收案轮序等标准,将各类案件有序合理地分配到各业务庭室法官手中。各业务庭室在收案后,认为需要调整承办法官的,需报请部门主管院领导批准后,将承办法官变更情况信息及时报备立案一庭,由立案一庭变更审判流程管理系统中的分案信息。
该办法的实施,有效地排除了人为因素对分案工作造成的干扰,避免了法官挑选案件办理和当事人挑选办案法官的不正常现象,从源头上堵塞了“关系案”、“人情案”和“金钱案”,对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必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通讯员 李芳)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