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5日,新疆哈市法院执行法官艾尼瓦•司坎旦等同志一行专程来到特困残疾人斯某家里,将5万元执行案款送交给他的父母手里,斯某年迈的父母十分感动地说:“非常感谢法官费了这么大的周折为我儿子追回了案款,我的孙子又可以去上学了,我们老两口的生活也有希望了。”
斯某现年45岁,是哈密市陶家宫的村民。13年前因为一场交通事故,致使其重伤成残疾。事故发生在2001年10月5日,被执行人袁某系新疆哈密人,是个体出租车司机。袁某驾驶新L-09677号桑塔纳小客车,由东向西行驶至市区解放西路永顺综合平价商店前,因酒后超速驾车,致使桑塔纳小客车碰撞停在道路北侧的二轮摩托车及站在摩托车边的被害人斯某,经法医鉴定申请人斯某受重伤。被执行人袁某的行为属酒后超速驾车,造成一人重伤的严重后果,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袁某的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后经哈密市法院依法判决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自2004年4月8日至2005年1月7日止。
2005年1月7日,被申请人袁某刑满释放后就下落不行,此案的剩余执行按款赔偿部分无法执行,案件进入了执行瓶颈。判决生效后斯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院了解到斯某因事故导致残疾,已经丧失劳动能力。家里父母年岁已高,孩子年幼,全家只能靠妻子种地维持家计,条件十分困难。该院立即启动残疾人维权专用通道,指定执行法官艾尼瓦•司坎旦同志办理此案。艾尼瓦法官了解案情后马上联动银行开始查询,查询结果是袁某在银行均无存款信息。艾尼瓦法官又到社区和袁某的邻居家调查情况,得知袁某平时无固定职业,靠开出租车为生,拆东墙补西墙,生活条件也比较拮据,无可供执行的财产。
该院执行法官穷尽执行措施,无奈案件还是进入了瓶颈,一度成了“死案”。 为了维护申请执行人一家的权益,执行法官从来都没有放弃过寻找被执行人袁某的蛛丝马迹。案件终于在2014年6月有了线索。袁某刑满释放后逃到到内地打工,后来与其姐有电话往来。艾尼瓦法官就找到袁某的姐姐袁甲(化名),了解到袁甲是一名人名教师,案件的突破口找到了。艾尼瓦法官多次携卷找到袁甲做思想工作,讲明了申请人斯某家的困难情况,并释明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法律后果。最后申明如果袁某再逃避履行生效判决义务,该院将向内地公安发送协助执行函,一旦找到袁某就将其司法拘留。袁甲也表示愿意做弟弟的思想工作,并通过电话向袁某讲明了情况,把法院的讲明的利弊向袁某分析,最终袁某同意回到哈密继续履行偿还执行案款。至此,艾尼瓦法官费尽周折终于将剩余的执行按款送到申请人的家中,这个历时9年,曾一度陷入僵局的疑难执行案件画上了句号。(通讯员 张庆元 艾尼瓦·司坎旦) 责任编辑:guanli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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