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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鸽现身李天一案宣判法院

时间:2013-09-26 10:40:52  来源:中国在线  作者:朱兴鑫
导读: 李某某等人强奸案26日上午在北京市海淀区法院一审宣判,法院以强奸罪分别判处被告人李某某有期徒刑10年;王某(成年人)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魏某某(兄)有期徒刑4年;张某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魏某某(弟)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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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某等五人强奸案今日上午一审宣判。图为梦鸽现身法院。

    李某某等人强奸案26日上午在北京市海淀区法院一审宣判,法院以强奸罪分别判处被告人李某某有期徒刑10年;王某(成年人)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魏某某(兄)有期徒刑4年;张某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魏某某(弟)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该案于8月28日在海淀区法院第17法庭不公开开庭审理,庭审持续两天时间。5名被告悉数出庭接受讯问,相关证人出庭作证。针对辩护人提出的非法证据排除申请,法院评议后认定不存在非法证据。庭审期间,受害人杨某因精神和身体状况欠佳没有出庭。

  据“京法网事”披露,海淀区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的指控为:2013年2月17日5时许,被告人李某某等5人在海淀区某酒吧包间内与被害人杨某某饮酒后,将其强行带至某大厦房间内,以暴力殴打手段先后强行与杨某某发生性关系,并造成其左眼上睑、鼻背部片状皮下出血,左颞部及左颧部片状皮下出血等轻微伤。

  海淀区人民检察院认为,被告人李某某等5人,违背妇女意志,以暴力手段与妇女强行发生性关系,应该追究李某某等5人的强奸罪。

  案件进程:

  2013年2月19日,北京市海淀分局接到一女事主报警称,2月17日晚,其在海淀区一酒吧内与李某某等人喝酒后,被带至一宾馆内轮奸。

  2013年3月7日,李某某等人因涉嫌轮奸被依法批捕。

  2013年7月8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李某某等人涉嫌强奸一案向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2013年7月22日,李某某等人涉嫌轮奸案举行庭前会议,被告出庭。李某某的两位辩护律师为此次庭前会议进行准备。

  2013年8月21日上午,李某某等人涉嫌强奸一案在海淀法院召开第二次庭前会议。李某某的辩护律师已递交延期开庭的申请,但法院驳回了延期申请。

  2013年8月28日上午9时30分,李某某等人涉嫌强奸一案在海淀法院第17法庭正式开庭审理。

  2013年8月31日,梦鸽曝光儿子李某某书信。

  2013年9月11日,李某某辩护律师已向海淀区法院提交《再次开庭申请书》,以及12名国内刑事实务界、理论界和法医学界专家的论证意见书,要求第二次开庭。

  2013年9月22日17时,北京法院网官方微博“京法网事”发布了海淀法院关于对李某某等5人强奸案宣判公告。公告称,海淀法院将于9月26日上午9时30分,对被告人李某某等5人强奸一案进行公开宣判。

  2013年9月26日上午9时30分,海淀法院定于对被告人李某某等5人强奸一案进行公开宣判。(记者 朱兴鑫 宁波)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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