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报道

人员查询法 视 频

    搜索: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今日资讯

黑龙江省开展会员卡清退活动 涵盖三级党政机关

时间:2013-07-10 15:02:24  来源:中国政府网  作者:佚名
导读:7月7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在全省党政机关开展会员卡专项清退活动的通知》,就活动开展的目标任务、清退对象、清退范围、工作步骤及完成时限等作出具体部署。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黑龙江省委省政府九项规定精神,认真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改进黑龙江省各级党政机关和党员干部作风,黑龙江省将利用一个月的时间在全省党政机关开展会员卡专项清退活动。7月7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在全省党政机关开展会员卡专项清退活动的通知》,就活动开展的目标任务、清退对象、清退范围、工作步骤及完成时限等作出具体部署。

  通知明确会员卡清退的对象为省、市(地)、县(市、区)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和乡(镇)党委、人大、政府及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的在职干部职工,事业单位、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含国有和国有控股金融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的中层以上领导人员参照执行。会员卡清退范围是指个人收受的娱乐、健身、美容、旅游、餐饮等行业机构以及商场、会所、宾馆、俱乐部等发行的,具有一定价值、金额或消费次数,供持卡人在消费活动中进行会员身份认证识别,并凭此消费、免于付费或享受折扣的凭证。

  通知要求清退对象须在2013年8月10日前,自行清退个人收受的会员卡,并向所在单位组织作出“零持有”报告。各级党委(党组)于8月15日前,将会员卡清退情况汇总后填写《单位(地区)会员卡零持有报告》,由各级纪委将会员卡清退工作情况逐级上报至省纪委。同时要求全省各级党政组织要高度重视,把会员卡清退活动作为当前一项重要任务,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做到传达到位、组织到位、清退到位、承诺到位,实现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提高。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清退,做出表率。要严肃清退纪律,坚决防止搞形式、走过场,对工作开展不力、敷衍了事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追究责任。

责任编辑:guanliyuan
来顶一下
返回首页
返回首页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22754号
京ICP备10039517号
京公网安备11010102007124号
监督电话:010-57027107   57027127
总编邮箱:zgfzzb@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