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夏津县院在办理案件时,被传唤人王某突然感到心脏不适,该院法警大队随即启动了应急处理预案。首先给王某按规定剂量服用了速效救心丸,并将其安置到办案工作区内的待诊室。同时,根据《办案安全“绿色通道”协议书》的规定,马上与县人民医院取得联系,及时赶到的县医院内科主任孟祥福为王某进行了仔细检查后,排除了王某患严重疾病的可能,保障了被传唤人王某的身体健康。
这是去年该院与县人民医院签订《办案安全“绿色通道”协议书》以来,妥善处理的第3起被传唤人突发疾病事件。办案保障协作机制的确立,为自侦部门传唤、讯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等工作提供了全面的医疗保障和服务,有效提高了该院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进一步确保了办案安全。(邢玉文 王世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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