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山东省垦利县垦利司法所努力树立“四种意识”,不断提升司法行政工作的质量,开创司法行政工作新局面。
要树立服务基层、服务广大农民的意识。坚决摒弃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把服务放在首位,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法律保障、法律服务、法律宣传的新需求。主动送法上门,服务万家;
要树立司法所工作创新意识。把握县局对司法所工作提出的新要求,破除旧观念,开拓进取,增强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要树立司法所工作大局意识,引导司法所工作人员从社会经济发展的高度去谋划司法所工作,在服务大局中发挥职能作用,不折不扣地落实司法局、当地政府的决策部署。实现工作作风地转变,做到服务周到化、态度热情化、办事高效化,始终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保持蓬勃的朝气,昂扬的锐气,浩然的正气;
重视宣传、树立司法所良好形象的意识,强力打造司法行政工作新面貌。司法所针对自身工作实际,时刻做到做的事要体现出来,努力加强司法行政工作的宣传力度,努力树立司法所的良好形象。(霍永洋) 责任编辑:guanliyua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