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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夏津县检察院干警与群众“面对面”

时间:2012-12-11 16:59:00  来源:法治周报  作者:田吉川 王悦
导读: “通过轮岗锻炼我觉得自己与人民群众的距离更近了,对检察工作了解的更全面了,希望锻炼的时间更长一些。”完成轮岗锻炼的年轻干警说。 山东夏津县检察院为进一步提高年轻干警基层工作

 

     “通过轮岗锻炼我觉得自己与人民群众的距离更近了,对检察工作了解的更全面了,希望锻炼的时间更长一些。”完成轮岗锻炼的年轻干警说。

     山东夏津县检察院为进一步提高年轻干警基层工作能力,让年轻干警直接接触群众,融入到群众之中,增强做好群众工作的本领,近日,实行年轻干警轮岗锻炼制度,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参加轮岗锻炼人员包括该院35周岁以下正式在编人员共32人,分成2组,分别轮流到接访大厅和派驻检察室进行锻炼。每人的轮岗锻炼时间为一星期,要求参加轮岗锻炼人员每次轮岗结束后,写出轮岗锻炼心得体会,控申科或者检察室负责人签字后,报政工科备案,作为考核评比的依据。

     自实行干警轮岗锻炼制度以来,该院先后已有十名年轻干警进行了轮岗锻炼,两名干警正在进行轮岗锻炼,发布年轻干警轮岗锻炼心得体会七篇。在轮岗锻炼期间,各位年轻干警面对不同工作环境的考验,在岗位转换和角色转变中自觉强化责任感和紧迫感,尽快熟悉了所在岗位职能要求,认真开展工作。该院控申和派驻新盛店检察室的人员,也及时做好“传、帮、带”,对轮岗人员提要求、教方法、指路子,压担子、派任务,教育引导其在学中干,干中学,不断丰富其检察业务知识,提高综合素能。

     该举措对于年轻干警开阔工作视野、积累工作经验、树立大局观念、增进与人民群众的感情均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田吉川 王悦)

 

责任编辑:xinb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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