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瞧, 那些给落马县委书记送礼的官员们个个都还在!”昨日,一则网帖引发热议,帖子援引公开的河南许昌鄢陵县委原书记谢连章受贿案的判决书,梳理了曾给谢“送礼”的数十名官员的款项金额来源、职位变动及现状,“发现现在有人高升,有的仍在原地踏步,这些资金大多数为公款,有的是干部行贿后拿到单位找会计报 销”。(1月14日 央广网)
行贿、受贿者,一旦遇到些微风吹草动总会产生利己主义的攻守同盟,打破这些问题,就要牺牲到一些小利益,来维持更大腐败证据的突破,其中就会涉及到行贿者的免刑问题。但是,免刑的适用并不能代表这些官员没有问题,法律不追究的,但逾越了政治纪律和规矩,于问责关仍要处理。
如果没有网贴梳理曝光,关于河南许昌鄢陵县委原书记谢连章受贿的事实,仅会存在于法院和法律事实上的程序问题,于老百姓而言,也就是处理了一个大贪官而已,至于其他行贿者和行贿事实、目的和金钱来源等等,却有大事化了、小事化无的迹象。接下来,或许就是这么走,行贿者照样高升无余,至于公款行贿的钱财,或许只能沉积在过往繁多的“三公经费”里,做些假账就能弥补。诸不知,正是这些环环相扣地不合理、不公平,淤生了更多的不真实。
由此演变而来的却是地方恶劣官场态势的叠加,为他人在企业发展、房地产开发、职务调整、拨付经费、安排工作等方面谋取利益,在谢连章推荐和同意下,杨某被提拔为副县级干部,任鄢陵县政协副主席兼财政局局长。杨某证实,2001年7月至2013年5月,他为了在职务调整和工作上求得和感谢谢连章的支持关照,先后18次在谢连章的办公室等地送给谢共计13.5万元现金,甚至有涉事者的行贿礼金鄢陵县财政局财务室都能提供记账凭证(附发票)为证,这样的东西是怎么通过年度核查的?是不是存在私设小金库的情况?这样的财政怎能保证公开透明?“下级官员给上级官员送礼,有的是违纪行为,有的构成行贿罪,如果问题暴露,原则上都应追究党纪责任,情节严重的,应该追究刑事责任。”等到案件公审判决生效时,相关部门也应及时对那些够不上犯罪的官场行贿者,给予党纪责任追究。
“行贿者免刑无问责”网贴的曝出,折射了另一种社会丑态。单纯为加大破案力度,赦免行贿者罪刑的态度,或许也会助涨一些行贿者的逆生长心理,即便是被抓也是行贿无罪,这也会令反腐呈现出另一种尴尬。行贿者免刑可以,但应该拔除那些从行贿者手中得到的好处,让行贿者看不到行贿的好处,自然也会打消那些利用不正当手段的念头,这或许是最重要的。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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