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天,山东平邑塌矿事故救援工作牵动着万千国人的心。救援在进行,当地就迅速启动了问责机制。因近期连续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平邑县委书记、县长、常务副县长、分管副县长被就地免职,新的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已到位履职。在如此严重的安全事故面前,当地的应对不可谓不及时有力。然而,问责绝不应当成为处置工作的终点。(1月2日 中国纪检监察报)
近些年,随着舆论力量和民众参与监督程度的提高,一些地方也开始重视起来处置方式。但从各类事件处置的过程中来看,总会有一些遗憾。譬如:地方发生各种突发事故后,第一时间处置责任人,以平息舆论声音和民愤,也有掩盖事件真意之嫌。
2015年岁末,正当人们等待欢庆节日之时,山东平邑一家石膏矿发生了坍陷,大约有20多人被困井下,经过几天的援救,陆续有人脱困,但更多是处于失联中。对于其中的事故原因,需要过后付出时间去调查,更多的应该是争分夺秒地尽最大可能将那些被困旷工解救出来。同样,该地也出现了一些变故,譬如,平邑县玉荣商贸有限公司董事长马丛波27日晨2时30分马丛波在井下配合救援时,趁人不备跳入一号井下的佯井溺亡;还有就是平邑县委书记、县长、常务副县长、分管副县长被就地免职。这些走马灯的变换,也给石膏矿蒙上了一层阴影。
在过往的许多事故处理中,总能找出一些以处理地方主官来平息舆论和民议的事例,从如今的事例中,在没有将这些事故调查清楚前,临阵换将也不能说明什么,群众对这些官员的免职没有多大关心,因为人们更多的愿意将救出多少人,预防其他次生灾害发生当做第一关注点,尤其是涉事矿井掌控人马丛波的投井身亡,更令人感到其中的“水很深,不平静”,投井事件串联着石膏矿坍塌事件,这些都需要个解释,但不应以官员免职而告终。
问责不能止于“免职”地方主官,需要给予社会一个真相,给公众一个明白。一个地方突发事故,并不是一瞬间的结果,更多是一个地方长期制度臃肿的毒瘤。“一刀切”官员免职,即对于官员本身不公平,更会让后续的调查陷入另一种困惑,正如那句“杀人不过头点地”,人家官职都没了,还要怎样?与其这样,反而不如待事情调查清楚后,再来问责的干干净净,这样罚的认罚,看的也觉得公平,总比这样挡枪好。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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