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好新形势下消防部队安全防事故工作的几项举措
要充分认识安全防事故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安全防事故工作是保障部队安全稳定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做好安全防事故工作,是加强部队全面建设,实现消防工作整体推进、协调发展的重要保障。安全工作做不好就会直接影响消防部队的高度稳定和良好形象。因此,各级领导、各部门、各单位都要以“责任重于泰山”之责,高度重视安全防事故工作,始终绷紧安全防事故之弦,充分认识抓好部队安全防事故工作的紧迫性和责任感。从大局出发,从部队长远发展大计出发,把安全防事故工作作为部队全面建设的基础性、前提性工作贯穿于部队各项工作的始终,把安全工作抓紧、抓实,为巩固和提高部队战斗力、确保部队圆满完成灭火救援任务提供安全保障。
健全组织,狠抓制度落实。建立健全各种安全组织,不仅是部队规章制度的要求,更是做好安全防事故工作的组织保障,是预防和杜绝安全事故发生的根本保证。因此,各级党委(党总支、党支部)、首长应当加强对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和落实安全责任制,指导和督促部属履行安全职责,确保安全工作的经常性和有效性。建立健全群众性的安全组织,适时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活动,定期检查评比,表扬奖励先进单位和个人。同时要严格落实部队“条令条例”、《公安消防部队安全工作规定》、《公安消防部队车辆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五条禁令”、《公安机关领导干部五个严禁》等部队规章制度,用制度管理人,用纪律约束人。坚持“经常抓、抓经常,反复抓、抓反复”的方针,杜绝管理上“失之于软、失之于宽”的现象,着力培养官兵严谨的作风,消除各类安全事故隐患,以确保部队稳定和巩固部队战斗力。
强化管教结合,注重加强官兵安全意识的教育。安全防事故工作的关键在于管理和教育,只管理不教育,不能形成系统,光教育不管理,只能是一句空话、一纸空文。因此,基层消防部队应充分利用墙报、板报、图册及网络等的优势,积极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教育活动:一是强化官兵遵纪守法意识。守法首先要懂法,因此管理干部要经常进行法律常识讲解;也可聘请部队或地方的法律专业毕业的教师、律师、专家等,到部队为官兵讲授法律知识及分析一些典型案例;同时,鼓励官兵参加自学考试或法律专业函授,使全体官兵都投入到讲法、学法、用法的活动中。同时要结合各种以安全为主题的活动,深入开展部队条令条例等各项规章制度的学习,培养官兵日常养成;二是要持之以恒做好经常性思想教育工作。作为基层主官,要把官兵的政治表现、家庭情况、内外交往、婚姻恋爱等情况作为经常性思想工作的重要内容,准确掌握他们的思想动向,对可能发生的问题,进行分析预测;对一些处理问题能力低、控制能力差的人员,要教他们解决问题的办法,有针对性地搞好教育,培养高尚的道德情操;三是加强官兵人生观和价值观的教育。安全事故的发生大多与自私自利的思想品德有着密切的关系。因此,要定期开展人生观教育、爱国奉献教育等4方面教育。只有强化管教结合,使安全防事故工作深入人心,实现官兵在思想认识上达到从“被动消极”到“主动预防”的转变,才能牢固树立安全至上的意识。四是加强灭火、抢险救援安全知识教育,增强自身的安全意识,灭火、抢险救援中发生消防队员伤亡,很多情况是由于参战官兵安全意识淡薄所致。如在有易燃液体或蒸汽、可燃气体泄漏的事故现场,未关阀断料就将明火扑灭,导致二次爆燃造成伤亡;在处置易燃易爆场所事故时,没有实施检测就贸然进入现场而造成伤亡;在不了解建筑结构的情况下,设立水枪阵地不当或进攻路线选择不当,因建筑物坍塌造成伤亡;在没有安全防护的情况下,消防队员进入浓烟、有毒或缺氧的环境进行灭火救援战斗,造成中毒、窒息等伤亡,都是没有足够的安全知识所造成的。因此,对消防官兵进行灭火救援安全知识教育,增强其安全意识是十分必要的。 3/4 首页 上一页 1 2 3 4 下一页 尾页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