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责任事故是近年来常见多发的一种犯罪行为,不仅危害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也造成了国家和群众财产的重大损失,直接危害到社会的和谐稳定。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期间,S省M区法院通过对本院近5年来审结的31起重大责任事故犯罪案件(32人死亡2人受伤)进行梳理统计,分析发现该类案件案情凸显“五多”。
案发现场多为建筑工地。其中19起为建筑施工过程中发生事故,并且11起是村民自住房建设。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及农村居民收入的不断增加,城市住房及农民改善住房条件需求增长,大规模的商品房建设及农村翻建新房是近几年社会发展呈现的现象。
涉案人员大多无相关生产施工资质。41名罪犯中24人无建筑施工资质或特种行业操作许可证。社会上一些人往往存在侥幸心理,没有资质而承揽工程或将工程转包给没有资质的人员进行施工,反映出生产建设领域人员相关法律意识的淡薄,大多涉案人员对于伤亡事故仅仅认识到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而没有认识到因资质问题可能还要承担刑事责任。
受害人伤亡原因多为安全防护措施不当。其中因触电死亡10人;从施工作业楼顶坠落死亡10人,气体中毒2死1人。施工现场不配备相应施工作业安全防护措施,导致事故严重后果发生,所以安全生产检查常态化、无缝隙是今后职能部门工作强化的重点。
伤亡事故多涉及机械操作不当。因违规操作吊车(吊车臂出现故障、吊车臂断裂、吊车钢丝接触高压电线等)致7人死亡1人受伤;涉挖掘机、推土机、收割机等农用机械操作致6人死亡1人受伤。反映出对于吊车等特种行业管理及农用机械安全操作培训有待进一步加强。
受害人多为青壮年男性。其中32人为25-50岁之间青壮年男性,处在上有老、下有小的年龄。他们既是受害人,也是施工人,均是在施工过程中遭遇不测。他们是家庭收入的主要来源,其伤亡给家庭带来致命打击,影响着社会的和谐问题。所以,进一步加大生产建设领域施工人员安全生产意识迫在眉睫。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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