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金融市场的广度和深度不断拓展,金融机构提供的服务和产品越来越多,加之消费者维权意识增强,使得金融商事纠纷案件相应增多,案件呈现出类型新颖、法律关系复杂、利益主体多元等特点,对审判人员的专业性、技术性要求较高。2014年,S省D县法院共受理一审金融商事纠纷案件593件,标的总额达4363.5万元。
经对上述593件案件进行抽样调研,我们发现此类型案件呈现以下特点:
一是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所占比例大。法院受理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423件,占一审金融商事纠纷案件总数的71.3%。此类案件法律关系简单,争议不大,银行的胜诉率较高,但执行难度较大。
二是保险合同纠纷案件数量逐年递增。随着民众投保需求的持续增长,保险市场规模的不断扩大,保险合同纠纷案件数量也逐年攀升。法院受理保险合同纠纷案件23件,同比上升33.5%。其中绝大多数为机动车保险合同纠纷案件,问题主要集中在双方对保险合同条款约定的内容存在不同理解、保险人未对免责条款尽到说明提示义务等方面。
三是群体性诉讼案件不断增多。信用卡纠纷、委托理财纠纷等,涉及的利益主体往往具有群体性,相关案件呈现快速增长态势。以信用卡纠纷为例,法院收案件,同比上升23.4%。由于持卡人人数众多,为便于诉讼,发卡银行往往将大批信用卡纠纷集中诉至法院,使案件呈现批量性和群体性特征。由于人口流动频繁等原因,案件缺席审理情况较多。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