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应付检查搬到小办公室,“风声过后”又搬回超标办公室。湖北十堰市人社局局长孙照军在“清房改革”中玩起了“搬进搬出”游戏。25日,记者从湖北十堰市了解到,近日,孙照军因违规使用办公用房被免职。(新华网 2月26日)
“腾退超标房”是落实八项规定的具体措施之一,这些问题的落实,既是对群众颇有动议的“官架子”的一个有力回声,又是党对官本位思想清肌剔毒的重要手段。时至如今,仍有一些领导干部对“超标办公用房”产生抵触、不解,自查和清查过程中,种种瞒、骗小动作、“讲价”、“打折扣”的现象也悉数上演,严重影响了党的权威,暴露了官员们对行政权力改革的不适应性,那种祈盼将改革执刀他人,保全私利的行为,必须予以抵制,若不然,不说作风之癖难改,更可能让群众路线的果实遭到蚕食。
追溯干部用房标准,最初版本莫过于国家计委发布于1999年的《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但是,此套标准在各地鲜难推行,尤其是市县一级机关单位,单独办公的多,地大房多人少,再加上对于办公用房方面统计、监督力度不够,实际操作中,很多地方政府和机关单位都会或多或少存在一些违规,其中豪华办公楼奢侈风更是屡禁不止。本届政府上任伊始,就曾“约法三章”,“任期内,政府性的楼堂馆所一律不得新建”,并多次开展办公用房清理。在对办公用房超标清理中,仅中央巡视组、审计署就通报了不少省级以上单位,涉及吉林、甘肃、湖南、云南、黑龙江五省份,以及三峡集团、中科院、林业局、民航局四个单位。仅吉林公检法系统就存在8个单位超标建办公用房,应腾退办公用房14.9万平方米。怎能不令人触目惊心?
对于中央巡视组、审计署披露的数据,我们更能想到一些基层的“望风、跟风”行为,如果办公用房从根子上不减,怎能期盼下面的单位去主动整改?况且,在很多时候,体系内、系统内的行动,更是下面争相效仿的风向标,好在中央对超标用房的整顿的决心不减、力度不减,正如各省份下发通知,“纪检监察机关要坚决纠正和查处党政机关楼堂馆所建设和维修改造项目及办公用房管理使用中的各种违规违纪行为,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一经发现,对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人员一律先就地免职,再依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禁令在前,湖北十堰人社局长的公然违规遭受免职正是对那些望风单位和违禁领导干部的一个公开警示,跟作风对着干,跟人民的期待不符,必然没有好下场。
“腾退超标办公用房”看似是一件小事,同那些贪赃枉法官员们相比,的确不足以用酷刑以待之,但这种官本位的权力蔓延下,下一步或许就会发酵变质同那些贪官们没有任何区别。更何况在群众路线的盛风之下敢于耍小动作的官员,能同群众的关系怎么样?以小窥大,喜好住大房子图享受的官员,心里怎能装得下群众?不作为、乱作为,这样的官员不要也罢。(孙伟) 责任编辑:guanli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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