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日,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专题研讨班在中央党校开班。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在开班式上发表重要讲话。(新华网北京2月2日电)
道路决定方向、决定命运。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了依法治国的重大决定,开启了建设法治中国的新征程。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党的高级领导干部更应该以身示范、率先作为,做依法治国的坚定传播者,忠实践行者,坚决维护者。此次针对主要省部级领导干部开展的专题研讨班,正是党员领导干部砥砺法治思维,增强法治信仰,提高法律素养的难得机会,更是党中央高度重视引领领导干部以身示范的重要举措。
“风成于上,俗化于下”。领导干部这个词不仅代表着特殊身份,更代表一面旗帜,一份责任担当,更是承担依法治国的历史使命。特别是作为党的领导干部,个人法律素养、行为举止都将直接影响着一个行政区域、一个行业系统的政治风气和政治生态。领导干部法律功底不扎实,法律涵养不过关,必然出现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决策朝令夕改的局面。一旦权力缺失法律的监督和约束,就容易出现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的恶果,那么法律的威信必然丧失,人民权利也得不到保障,依法治国就成了一纸空谈。从当前反腐中揪出的无论是“老虎”还是“苍蝇”还塌方式腐败,正是党内部分干部于党纪国法而不顾,任意践踏法律的后果,不仅让自己身败名裂,更给国家、给人民带来了严重损失。因此,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关键还在于领导干部要用法治思维治国理政,用法律信仰敬畏法律尊严,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
首先,领导干部必须在思想上牢固树立法治理念,转变人治思维,坚定法治信仰,坚定党的领导,坚定依法治党治国的决心,用至死不渝的忠贞,认真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责任和义务,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其次,领导干部必须要引领示范。习总书记在开班仪式上强调:“各级领导干部在推进依法治国方面肩负着重要责任,全面依法治国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这个关键就是领导干部要围绕依法治国抓贯彻、抓落实,坚决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用自身实际行动自觉维护党和国家形象和尊严。第三,要坚决与违法乱纪作斗争。党员领导干部要坚决医治“以言代法的”痼疾,主动接受群众监督,敢于与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徇私枉法,以及以权谋私、腐败现象作坚决斗争,努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营造风清气正、健康向上政治生态环境。为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中国梦”贡献一份力量。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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