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丰县县委统战部一名科级干部近期被曝欠债跑路。记者调查了解到,当事人不仅自己直接注册公司经商,还利用高息诱惑“集资”,欠下至少数百万元债务。(12月23日 人民网)
“当过乡镇书记、做过局长,颇有威望,口碑也不错,还有高额利息,当时都相信他。”实在没想到他会抛弃公职身份玩“失踪”。很难相信,一个县级统战部的副部长能够在非法集资几百万后,会玩“欠债失联”,为了躲债,甚至连名下的房产都办理了转移。这里面显然存在恶意的欺诈。“老领导”、“老同事”、“干部身份”,有合同,还有“1.5%的月息属于合法范围”,这一切条件,构成了失联跑路干部行骗的必要条件。我们需要追问,除却干部身份外衣,骗取贷款的动机是什么?
早在1984年,中央就出台了禁止党政机关干部经商、办企业和到企业兼职的规定,中组部曾两度发文重申这个要求,公务员法中也有相关规定。2013年,安徽省对2725名党员干部登记申报本人及其配偶、子女经商办企业的情况进行甄别核实,确认198名干部存在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其中乡科级干部146人;山东、江苏等省份也清理了多位科级干部违规经商和兼职问题,在中央巡视组巡视中,河南省共受理科级以上干部涉嫌违规经商办企业线索148起,其中科级干部96人。可以看出,乡科级干部经商问题已经成为触碰组织原则和纪律的拐点。实行多年的禁令,却屡屡在基层干部中间失禁,不光是执行问题,还有现实困窘。其一,思想认知角度偏颇,尤其是在90年代,受到很多“下海潮”的影响,让一些干部模糊了中央禁令,在内心始终认为,官员经商,只要合法,不涉足本职行业,就可以,甚至在一些地方监察部门眼中,对官员经商也是这么定义;其二,官员自我权力的膨胀,正如记者在丰县等地的查访,基层干部不利用关系搞点生意在当地甚至会被人笑话“没能力”,相关主管部门对此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最直接的例证莫过于丰县纪委曾在2011年9月下旬至11月底,对县内国家公职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进行专项清理,但刘景忱的公司仍然无恙。面对一个曾经的乡镇领导、局长,现今的统战部副部长,谁也不会为了原则去较真得罪人;其三,干部“集资弄款”的初衷或许并非骗钱,譬如时任统战部副部长的刘景忱筹的钱多以高利息投给办饲料厂的董某和种植食用菌的刘某等,而这些人都与他曾在乡镇和农林局任领导有关联,但是,天有不测风云,投资的钱赔了,资金链断了,利润不光没有保障,甚至连本息也无从找回,只能斟酌安排后事,狼狈逃窜。
纵观这些利用干部身份骗取身边民众钱财的涉事官员,当其利用权力声望集资的同时,已经在棺材上独舞,稍微风吹草动,必然会成为权力和资本的玩物,逃窜的代价,无论是对自己,还是对社会,都是无法承受的痛。在看似谋利冲动下,更似是一出权力换金钱的闹剧,只是官员和那些投资方都过于迷信权力的魅力,小看了资本的意志,没有市场操控经验,一味地靠着权力附庸去驾驭市场,外行终究会被抛弃。
“当官发财,应当两道”,对于那些涉事的基层干部们而言,能够集资到巨款的权力人物,在当地大都手眼通天。坏就坏在自己过于痴迷权力,见惯了身边商人和官员类似的经商模式,当贪婪和嫉妒填满了心胸,信仰必定会被欲望替代,信任被无限扩大释放,民众的趋利性本能和盲目对权力的信任,必定也会助涨最终的交换。在这过程中,鲜有监管部门的阻挡和审查,不乏都有官员们的权力在上下其手。禁止基层干部“失联跑路”的欲望滑坡,对其监管审查体制必须动起来,建立一套适时联动监管机制,远远比那中守株待兔的等靠更准确。别让民众等的太久,失联跑路的越多,流失的不仅是权力本身,更有群众对政府权力的信任。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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