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七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意见》。会议指出,在职务之外开辟职级晋升通道,有利于调动广大基层公务员的积极性,是为基层公务员办好事、办实事,一定要把好事办好。在全国县以下机关实施这项改革,要总结试点工作经验,坚持好的做法,改进存在的不足,认真抓好组织实施。(人民网12月2日)
公务员薪酬改革意见,在千呼万唤中终见报端,可见中央改革的决心,给全国几百万基层公务员一颗“定心丸”,可谓鼓舞人心。薪酬改革实现职务与职级双轨并行,改变以前凭职位定薪酬制度,突破单一晋升通道瓶颈,极大地激发了基层公务员士气。在欣喜的背后,“双轨制”薪酬如何实施,各地方差异如何衡定,职级低的大多数如何晋升更让人期待。
之所以要改革,是因为在单一晋升机制的运行情况下,金字塔的顶端始终是各种利益团体、裙带关系、权钱物的集结处,位高权重、以职务论高下蔚然成风,导致大多数资历长、积累贡献多、承担任务重、个人能力强的基层公务员,得不到晋升任用,干的多拿的少严重伤害了基层公务员的工作积极性。
当然,也不能完全期待“双轨制”薪酬就能将所暴露问题的完美解决,但起码能以一种新的形式倒逼金字塔顶端的“位高权重”者们走出“金字塔”,俯下身子去发现、去任用德才兼备的人员。而在这个过程中需要警惕把“已经享受了职级待遇”作为借口,就对一些确实具有领导能力的人员不提拔不任用,,再次让权力集中在少数人手里,让“双轨制”薪酬成为阻碍有能者走上领导岗位的法宝,让薪酬改革再伤基层公务人员的心。
最后,哪些人应该涨工资,哪些人暂时不涨,这都取决于是否有配套完整的考核衡定机制和职级晋升管理机制,不能单纯仅以时间、年限作为“刻度”,就让上班“一杯茶、一张报”人员享受晋升待遇,不能因为这些“不思进取”的少数伤害了大多数。个人综合素质、工作成效、业务水平应当作为重要考核条件纳入晋升管理机制加以规范实施。而划清职务、职级晋升界线,理清权利清单就势在必行了,只有扫除了权利寻租空间,剪断了各种利益链条,才能有效避免“双轨制”薪酬成为少数人的加“薪”砝码。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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