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不少贪腐大案呈现“家族式腐败”现象。“落马”官员在位时,自己忙着捞钱逐利的同时,不少家属也不甘落后,成了官员贪腐的“助推器”,有的甚至走到台前,成了官员的“敛财”代言人。本刊梳理近年来的典型案例发现,贪官身后,往往有一个贪婪的“内当家”。这些人以其各具特色的“演出”,为我们描绘了一幅“贪内助”众生相。(人民网 11月25日)
新闻报道中,对“贪内助”的形式进行了描述诸如:“直接操盘”型、“垂帘听政”型、“吹枕边风”型、“人间蒸发”型、“代夫出征”型、“理财助手”型、“疯狂代收”型、“狼狈为奸”型等等,这些类型贪内助都利用丈夫手上的权力和社会地位影响力,疯狂敛财,最后把自己的丈夫和自己都送进监狱,全家覆没。
十八大中央反腐以来,各种违法违纪落马的官员不胜枚举,贪腐“夫妻档”、“贪腐鸳鸯”也屡见不鲜。我们也可以近年来查处的具体典型案例中看到,薄熙来、刘志军、李春城等犯罪违法乱纪中不少与家庭密切相关。还有曝光的案例中:全国政协原副主席苏荣,苏荣的妻子利用丈夫的影响力,联合原新余市委领导,干预新余市的土地买卖、工程招标,涉及金额数十亿,可谓是夫妻搭档,青海省人大原副主任韩福才的夫人敢收他不敢收的外财。
我们可以看到作为领导的贪内助们,生存在领导干部的“影子”下,进行着钱权交易,尽管这一切有可能我们的领导干部并没有出面或者直接参与贪污行为;但还是有一些领导干部通过授意“贪内助”参与权力寻租或是对“贪内助”利用自己的权力谋私的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贪内助也就充当钱权交易的中间人,不仅成为自己丈夫贪腐加速器、催化剂,还是丈夫的掘墓人了。
习总书记曾指出,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要自觉遵守廉政准则,既严于律己,又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约束。如果领导干部遇事先看关系不管原则,处理问题只管人情不按程序,有事不管对错只论亲疏,势必会让亲情绑架公权,置党纪国法于不顾。
笔者认为,作为领导干部的“枕边人”的妻子,是不是要当好领导干部坚强后盾,及时为领导干部“扯扯袖子、咬咬耳朵”,切忌在遇到事情时“搧风点火”,让领导干部的贪腐再念能及时“悬崖勒马”,做好当妻子应尽的职责。我们的领导干部更应廉洁从政、克己奉公,为家人树立好的榜样的同时,还要告诫和督促家人和亲属不允许做违法乱纪的事情,让家人和亲属不能心存贪腐观念。(李晓雪) 责任编辑:guanli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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